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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机关)江夏环卫服务中心垃圾转运站渗滤液处理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时间:2021-11-07 23: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武汉市江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机关)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37053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武汉市江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机关)江夏环卫服务中心垃圾转运站渗滤液处理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7 22:38|发布单位: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1-11-29|项目监管地:江夏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江夏环卫服务中心垃圾转运站渗滤液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CM-ZC21-037

2、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计【2021】01052

3、项目名称:江夏环卫服务中心垃圾转运站渗滤液处理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61.34(万元)

6、最高限价:561.34(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是具有污水处理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并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污水处理设备整体质量检测报告(带防伪二维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后),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以下任何一条相关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的将被拒绝报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查询日期在发布公告之后):
①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②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 )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8.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行贿”出具无行贿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递交资格证明文件。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

3、方式:

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审核,复印件代理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清晰可见、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胶装成册),不接受补遗文件。不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及相应的原件审核或原件提交不齐全的单位,将视为审核不合格,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2)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只视为复印件);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江夏市民之家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机关)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宁安路4号

联系方式:027-87950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2栋11层

联系方式:027-81818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工

电   话:027-8181887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垃圾   武汉市   转运站   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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