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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防控救治升级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子项目: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医疗设备项目-医疗设备供电系统)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1-11 11:5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项目概况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防控救治升级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子项目: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医疗设备项目-医疗设备供电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五路2号益华国际广场写字楼十楼10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1283-2021-02072 项目编号:441283202102189 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防控救治升级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子项目: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医疗设备项目-医疗设备供电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53,63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防控救治升级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子项目: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医疗设备项目——医疗设备供电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5,453,633.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其他货物 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防控救治升级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子项目: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医疗设备项目-医疗设备供电系统)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453,633.00 5,453,633.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初步验收等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防控救治升级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子项目: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医疗设备项目——医疗设备供电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防控救治升级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子项目: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医疗设备项目——医疗设备供电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文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填写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须提供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人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查询结果打印件(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于上述网站的复查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填写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填写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填写招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文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五路2号益华国际广场写字楼十楼10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0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室613(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室613(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 地 址: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33号 联系方式:0758-839233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建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五路2号华生商住中心商业办公楼1009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8-223712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58-2237126 广东建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 相关附件: 代理协议.pdf 【公开招标 11.11 挂网】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防控救治升级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子项目:肇庆市高要区中医院医疗设备项目——医疗设备供电系统).pdf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高要 医院 工程 肇庆市 医疗设备 上一篇: 扬州市维扬实验小学北区校路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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