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环招标网 十环招标网手机版

2021年招标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1年项目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固体废物规范处置项目

时间:2021-11-17 11:5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47389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固体废物规范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固体废物规范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IahXWei_RDpgSCXWyLfPIA(下载提取码:qr0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8日15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BHCGG202110020

(二)项目名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固体废物规范处置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4999.80万元(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

(六)采购需求:依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政策、文件等,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拟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固体废物规范处置服务,需要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物、沾染废物、污泥(两种类型),预估处置量共计约18000吨。(详见采购文件)

(七)服务期限:1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清运服务,同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清运处置服务全部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含HW49,危险废物代码含900-041-49、772-006-49,核准经营方式为【焚烧】或【同时具备焚烧和刚性填埋】,处置余量满足【本年度(2021年)焚烧方式处置(900-041-49)余量不低于15000吨,本年度(2021年)焚烧方式处置(772-006-49)余量不低于1500吨,本年度(2021年)填埋(刚性)方式处置(772-006-49)余量不低于1287吨】或【本年度(2021年)焚烧方式处置(900-041-49)余量不低于15000吨,本年度(2021年)焚烧方式处置(772-006-49)余量不低于2787吨】]。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允许从事危险废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供应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供应商可委托第三方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运输,但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投标供应商与第三方开展运输合作的合同;②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运输资质证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

②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符合要求[核准经营类别、方式(焚烧、刚性填埋中任意一个)和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772-006-49中任意一个)]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所有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能够满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达到[核准经营类别含HW49,危险废物代码含900-041-49、772-006-49,核准经营方式为【焚烧】或【同时具备焚烧和刚性填埋】,处置余量满足【本年度(2021年)焚烧方式处置(900-041-49)余量不低于15000吨,本年度(2021年)焚烧方式处置(772-006-49)余量不低于1500吨,本年度(2021年)填埋(刚性)方式处置(772-006-49)余量不低于1287吨】或【本年度(2021年)焚烧方式处置(900-041-49)余量不低于15000吨,本年度(2021年)焚烧方式处置(772-006-49)余量不低于2787吨】]要求。

③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必须明确指定牵头方,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牵头方可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统筹工作、参加招投标活动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招投标活动的获取招标文件等手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⑤联合体任意一方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成员中,如某一供应商成员已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则与其存在前述关系的供应商成员均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并承诺:①项目负责人等所有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均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②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5)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7日起(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IahXWei_RDpgSCXWyLfPIA

3.获取文件下载提取码:qr08

4.获取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供应商前往上述链接凭提取码自行下载获取。

5.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6.其他:咨询招标文件的获取等相关问题请联系:徐鹏程、辛丰宇,联系电话:15851110809、0515-8916882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12月8日15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jsecc0711@163.com;

3.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层17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日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按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文件》)。

4.本项目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建立本地化服务机构经采购人验收完成,方可开展服务;(2)处置工作量完成5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20%;(3)处置工作量全部完成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4)处置工作量全部完成,经采购人、第三方监理机构及相关部门验收并确认工作量之后一年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5)处置工作量全部完成,经采购人、第三方监理机构及相关部门验收并确认工作量之后二年后如有政府审计的,按照审计结论付清余款;如无政府审计的,按合同价款结清余款。(上述付款均不及利息)

5.本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及招标答疑等全部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等。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当自行及时查看关于本项目包括招标答疑、补充通知、最高限价等在内的全部招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6.投标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询问、质疑和投诉),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提交书面函件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方式和时间递交的疑问(包括询问、质疑和投诉)均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苏财购(2018)86号)规定依法不予受理或采购人有权拒绝回答,也不承担由此带来的对投标供应商投标结果的影响。

7.采购人若收到质疑函后,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处理流程》(苏财购(2018)86号)审查质疑人是否具有质疑资格,经审查不具备质疑资格的,采购人将依法不予受理,并且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的原因。不具备质疑资格的质疑人若严重扰乱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秩序、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耽误工期、各项费用损失等),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8.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的特殊说明

1.危险废物地点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境内。现场固体废物收集和包装,若现有的包装不符合相关规定则中标人须进行再次或者重新包装,中标人负责装卸、运输至相关处置点进行处置后将相关处理资料移交给采购单位。

2.危险废物运输应由持有危险废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其许可证的经验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应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运输资质。

3.危险废物现场装运、收集、更换包装时不能对现场造成二次污染,否则将承担所有责任及赔偿。

4.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5.危险废物运输时应编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按相关规定妥善、安全的处理,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发生意外事故所产生的安全责任、环保责任等全部责任。

6.危险废物运输时的中转、装卸过程应遵守如下技术要求:

(1)装卸区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并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2)装卸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3)危险废物装卸区应设置隔离设施。

7.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在中标后实施危险废物转移前必须按照规范获得接收地环保部门同意,并签订《规范转移承诺书》。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不踏勘现场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联系人:张海升,联系电话:13921801395

9. 本项目采购需求较为紧急,投标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采购需求的处置任务,否则,将不被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若供应商中标,签订合同后,无法按时完成处置任务的,采购人将追诉其违约责任、要求经济赔偿、酌情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之予以处罚并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各投标供应商应当认真评估自身处置服务能力,慎重选择投标方式并对投标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10.因本项目的特殊性和紧迫性,采购人要求投标供应商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建立本地化服务机构。本地化服务机构要求:在园区范围内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固定的驻场服务人员、固定的设备(办公设备、清运设备等)。未承诺本条款的供应商,将不被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大楼

联系方式:张海升

联系电话:13921801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S327/西湖路西北侧配送超市商务楼1幢6层607室

联系方式:徐鹏程、辛丰宇

联系电话:0515-89168829、15851110809、18352000889

通讯电子邮箱:1445163943@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升、徐鹏程

联系电话:13921801395、0515-8916882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滨海   江苏   经济开发区   工业园   沿海

上一篇: 汶上县中小学第四批“同步课堂”建设项目(录播设备及辅助电视机等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1年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1年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