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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新疆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采购(二次)项目(14-20包)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11-21 19: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0637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采购(二次)项目(14-20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ZHYB)055

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采购(二次)项目(14-20包)

预算金额:17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14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450


720.00


提供样品与实物视频



15


三分水器(铝镁合金)



450


81.00


提供样品与实物视频



16


泡沫管某PQ16(内扣式)



450


54.00


提供样品与实物视频



17


移动式多功能泡沫炮



18


306.00


提供样品与实物视频



18


车载举高复合泡沫炮



6


120.00


提供样品与实物视频



19


多功能泡沫钩管



30


117.00


提供样品与实物视频



20


消防激流救生衣



750


360.00


提供样品与实物视频



合计总金额(万元)


1758.00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器材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后4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至 2021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方式: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原件。 网上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将以上报名资料、所投项目名称及标包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号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60522467@qq.com 。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将以上报名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前往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资料符合规定的投标人,采购代理将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由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不在规定获取时间内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将不被接受。户名: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项目管理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东路支行;帐号:991905570310501;行号:308881029139。 注:以网上领取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将标书费汇至以上账户,且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标包号及用途(新疆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灭火救援装备采购(二次)项目(第***包))。多标包购买时,可一次性缴费。未按标包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网上领取采购文件的文件费发票为普票,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将开票信息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一同发至360522467@qq.com 的邮箱中,需注明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版普通发票接收邮箱号。如有开具发票等财务上的问题,请与赵黎联系,联系电话:13565971989。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119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梁先生 18129150111、18999278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楼            

联系方式:赵黎、赵天 13565971989、13209911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黎、赵天

电 话:  13565971989、1320991111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新疆   采购   总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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