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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1-23 13: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14295FW04310186 项目名称: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ZZ14295FW04310186; 2.项目名称: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服务项目; 3.预算为:按照城市批次用地征地面积小于或等于5公顷的,编制费用最高限价为75000元;按照城市批次用地征地面积大于5公顷小于或等于20公顷的,编制费用最高限价为110000元,按照城市批次用地征地面积大于20公顷小于或等于35公顷的,编制费用最高限价为150000元,单次服务费最高不超过300000元; 4.采购需求:负责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辖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编制工作及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合理确定压矿调查范围、与调查对象;全面调查、摸清区域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种类、上表矿区、有效矿业权(采矿权、探矿权)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等规划区分布情况;分析论证各重要矿产资源上表矿区、有效矿业权和矿产资源规划区能否被压覆,并提出相关建议;依据相关建议,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情况,提出合理确定城市发展方向和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建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单位收集相关地质环境资料,现场分析确定评估范围,结合区域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踏查、资料收集、图件编绘、表格填写,最后编写《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或《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1年; 6.质量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 7.项目地点: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辖范围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七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类似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或压覆矿产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矿产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2.4不接受在投标期限内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企业和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2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13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2014]68 号、[2017]141 号、[2019]9 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长白公路7777号 联系人:丁一鸣 联系方式:1317913141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方式:0431-87888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佳美 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2021年11月23日
注: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十七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类似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或压覆矿产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矿产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2.4不接受在投标期限内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企业和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3日 至 2021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2014]68 号、[2017]141 号、[2019]9 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长白公路7777号 联系方式:丁一鸣 13179131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方式:林佳美 0431-87888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佳美 电 话: 0431-8788882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经济开发区 矿产资源 管理委员会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吉林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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