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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暖泉消防站办公家具和厨房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11-25 11:0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4356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暖泉消防站办公家具和厨房用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箱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L-【采】2021第23号

项目名称: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暖泉消防站办公家具和厨房用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20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20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暖泉消防站办公家具和厨房用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L-【采】2021第23号

项目名称: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暖泉消防站办公家具和厨房用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42020.00

最高限价:34202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暖泉消防站办公家具和厨房用品采购项目一标段


家具


242


详见招标文件


262600


 



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暖泉消防站办公家具和厨房用品采购项目二标段


厨具


50


详见招标文件


79420


 



数量合计


292


预算合计:


342020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6)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11月25日至 2021 年12月0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电子邮箱领取,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329689827@qq.com报名登记后,本公司将会给报名登记的投标人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须在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1216日 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宁夏新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城市一号国寿财险大厦(原三弦国际)16楼(凤凰北街与湖滨街路口)招标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注:(1)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此项目相关信息。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德成东路6号

联系方式:1820967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新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城市一号国寿财险大厦(原三弦国际)16楼(凤凰北街与湖滨街路口)

联系方式:15909619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乐斌

电话:1820967031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鑫

电话:15909619300 

 

                代理机构:宁夏新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 年  11 月  25日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6)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至 2021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领取

方式:电子邮箱领取,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329689827@qq.com报名登记后,本公司将会给报名登记的投标人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须在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新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城市一号国寿财险大厦(原三弦国际)16楼(凤凰北街与湖滨街路口)招标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兰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德成东路6号        

联系方式:张乐斌1820967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新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城市一号国寿财险大厦(原三弦国际)16楼(凤凰北街 与湖滨街路口)            

联系方式:李鑫15909619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乐斌

电 话:  1820967031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贺兰县   大队   招标公告   办公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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