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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劝导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1-29 09:5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福州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劝导员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0899-其他商务服务 其他商务服务 3(年) 否 一、项目概述1.1为进一步巩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成效,现通过社会公开招标聘请12名交通劝导员,维护交通秩序安全平稳。1.2报价要求:本项目每人每月服务费最高限额3800元,超过最高限额的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投标人应以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含交通劝导员的工资、福利、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保险、企业的应缴税费、招收培训费以及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及内容1.交通劝导员整体要求1.1政治资格要求中标方派出的交通劝导员必须尊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尊重领导和服务对象,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各类同违法犯罪现象做斗争。1.2身体素质要求(1)项目负责人身高在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仪表大方、相貌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退伍军人优先考虑。(2)交通劝导员身高在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仪表大方、相貌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1.3纪律要求(1)交通劝导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上岗时着装应统一整齐、动作规范、语言文明、形象良好,着装统一整齐。(2)所有岗位的交通劝导员在上班期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3)服从高新区道安办的工作安排,接受高新区道安办的监督检查。高新区道安办有权要求更换工作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交通劝导员。2.交通劝导员工作职责:2.1根据双方确定的工作时间,配合高新区道安办进行交通劝导工作。2.2交通劝导员服从高新区道安办的指挥、调配,遵守高新区道安办的各项规章制度,为高新区道安办所属工作区域提供相关的交通安全劝导、交通整治等工作。2.3派驻的交通劝导员在执勤时,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高新区道安办,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2.4交通劝导员仪容仪表应整洁规范,行为举止应文明礼貌,当班时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2.5中标方负责对交通劝导员进行各类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对不适应或不合格的交通劝导员应及时的更换和调整。2.6当发生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时,中标方积极协助高新区道安办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2.7交通劝导员严格执行防恐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属工作范围交通疏导安全。2.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交通疏导任务。3.交通劝导员岗位配置及执勤时间情况:3.1配置12名交通劝导员协助高新区道安办开展交通劝导等安全工作;交通劝导员工作时间8小时/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具体工作时段为8:00-12:00,14:30-18:30。3.2如遇临时安保任务,则12名交通劝导员由高新区道安办根据现场工作调配使用;高新区道安办须做好人员确认工作。三、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中交通劝导员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6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缴纳养老保险的标准为16%、缴纳医疗保险的标准为8%、缴纳失业保险的标准为0.5%、缴纳工伤保险的标准为0.2%、缴纳生育保险的标准为0.7%、住房公积金的标准5%。(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纳基数按闽医保〔2021〕54号执行)。各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否则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四、服务期限:3年五、服务地点/区域:高新区道安办安排地点六、履约保证金:无七、付款方式:服务费用采用一季度一付的付款方式。八、违约责任1.合同期内,除本合同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一个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且赔偿对方损失。2.采购方应在当季15日前支付上一季度服务款项,若逾期付款须与中标方协商延期付款时间,及时支付。3.中标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高新区道安办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高新区道安办有权要求中标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约。4.交通劝导员应恪尽职守,若因交通劝导员工作失职造成高新区道安办遭受损失的,经相关部门确定后,由双方协商解决赔偿损失的金额。5.中标方按合同约定确保单位时间的在岗执勤人员,如有不适合岗位人员,应高新区道安办要求进行调换,调换岗位缺员不应超过7天;交通劝导员上岗在职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保险)事故由中标方负责。6.本项目不允许中标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九、考核办法交通劝导队伍考评细则(100分)项目 规章制度 细则及扣分标准 标准分岗位纪律 1、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旷工。 迟到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一次扣1分。迟到30分钟,一次扣2分。迟到30分钟以上,一次扣5分并按旷工计。早退、缺勤一次均按旷工计扣5分;旷工一次扣5分。 5分 2、不得擅自调换班次。 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两次扣2分;发现3次按旷工计,扣5分。 5分 3、不得脱岗或串岗,固定岗位不得超出规定活动区域,特殊情况除外。 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两次扣2分;发现3次按旷工计,扣5分。 5分 4、在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包括吸烟、酗酒、聊天、嬉闹喧哗、吃零食、看书报、玩手机、或睡觉等。 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两次扣2分;发现3次按旷工计,扣5分。 5分 5、执勤期间非因工作需要,不得擅自入有规定不得进入的公共场所。 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两次扣2分;发现3次按旷工计,扣5分。 5分 6、例会,不得无故缺席。 当月缺席扣1分,两次扣2分,三次按旷工计,扣5分。 5分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给予处理或通知领回。 发现一次扣5分加开除。 5分 8、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发现一次扣5分加开除。 5分岗位职责 1、 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1)领导交办的任务应主动及时完成。(未做到扣4分)(2)有责任执行上级领导的特别指令。(未做到扣4分) 8分 2、岗位执勤制度。 (1)根据双方确定的工作时间,配合高新区道安办进行交通劝导工作。(未做到扣2分)(2)交通劝导员服从高新区道安办的指挥、调配,遵守高新区道安办的各项规章制度,为高新区道安办所属工作区域提供相关的交通安全劝导、交通整治等工作。(未做到扣2分)(3)派驻的交通劝导员在执勤时,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高新区道安办,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未做到扣2分)(4)交通劝导员仪容仪表应整洁规范,行为举止应文明礼貌,当班时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未做到扣2分)(5)中标方负责对交通劝导员进行各类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对不适应或不合格的交通劝导员应及时的更换和调整。(未做到扣2分)(6)当发生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时,中标方积极协助高新区道安办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未做到扣2分)(7)交通劝导员严格执行防恐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所属工作范围交通疏导安全。(未做到扣2分)(8)对反映情况以及举报的群众,应积极接待,认真帮助解决。(未做到扣2分) 16分 3、汇报、交接制度。 (1)依法配合高新区道安办处理各种违法事件时,如需暂扣人员与物品应予以汇报。(未做到扣4分)(2)执勤时如遇突发事件、紧急处置后,应及时书面报告有关领导。(未做到扣4分)(3)有责任紧急汇报,保护好刑事案件及治安事故现场,直到交接至有关部门。(未做到扣2分)(4)认真做好交接记录。(未做好扣2分)(5)认真做好设备器械的交接工作。(未做到扣2分) 14分仪容仪表 1、着装整洁,仪表端正。 (1)上岗提前15分钟着装完毕,不得在岗位更换装束。(未做到扣1分)(2)鞋帽、标志、徽章佩戴整齐,皮带、装备按规范系放。(未做到扣1分)(3)站姿、坐姿端正,正确行礼、敬礼。(未做到扣1分)(4)不得蓄长发、蓄胡须。(未做到扣1分)(5)上、下班在执勤区域保持衣着整洁。(未做到扣1分)(6)不得穿拖鞋上岗。(未做到扣1分) 6分 2、文明礼貌。 (1)精神面貌好。精神饱满,富有朝气。(未做到扣3分)(2)文明用语,不与群众无故冲突。(未做到扣2分) 5分 3、岗位卫生。 (1)不得随地吐痰、扔烟头和杂物。(未做到扣2分)(2)岗位不得堆放个人用品,饮水用具除外。(未做到扣2分)(3)遮阳伞应维持整洁,高度一致,不用时应及时收起。(未做到扣2分) 6分 4、劝导站卫生。 (1)劝导站卫生整洁。(未做到扣3分)(2)劝导站内设备存放整齐排放。(未做到扣2分) 5分高新区道安办每月根据《交通劝导队伍考评细则》对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若中标人连续2个月评分低于90分,则采购人有权扣除中标人一个月保安服务费。若中标人连续3个月评分低于90分,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16416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 2) 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2-21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5号福建二建大厦五楼A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福建顺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11-2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交通 福州 领导小组 高新区 上一篇: 武安市县域医联体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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