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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息园基础设施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1-29 09:5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1-03-14159 项目名称: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息园基础设施工程 预算金额:461.59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1.59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施工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技术规范为准; 2.建筑规模:详见清单及施工图要求; 3.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155号长春息园内指定场地; 4.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保修和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3年,1、供应商需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响应不超过1小时,24小时完成修复工作;2、自验收合格并结算后开始整体质保,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无偿更换、维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2日)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应无在建工程。3.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1人,具有岗位证书。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人员、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2019、2020 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6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至 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报名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民政局官网上发布。 项目踏勘现场:不组织,为确保投标的准确性和措施的可行性,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四道街788号 联系方式:黄钊 0431-89259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光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新竹路1345号 联系方式:田颖13944829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颖 电 话: 1394482968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长春市 年息 殡葬 招标公告 上一篇: 上海市青浦区物业管理事务中心青浦区房屋维修应急中心运营服务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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