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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2-2024年办公室车辆维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1-29 12:0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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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F0601020220210008 项目名称: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2022-2024年办公室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93万元,每年31万元,其中车辆维修22万元,车辆轮胎9万元(预算金额不作为最终结算金额,以每年实际发生为准,但不会超过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按照分项基准价统一进行一个折扣率报价,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 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2-2024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合同一年一签订,如续签下一年合同,需通过采购人实施部门考核,每年年终执行供应商考评,低于合格分数将不会续签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依据烟草行业相关规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禁入;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范围包括:(1)2017年10月15日以来,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涉及的,在行业内存在行贿行为的供应商;(2)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以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以下禁入措施:(1)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禁入期限1年;(2)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禁入期限2年;(3)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禁入期限3年;(4)行贿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入;(5)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在禁入期满后再次向行业干部职工行贿的,从重处理,直至永久禁入。(6)对列入行业、省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禁止参加全省行业新采购项目。目前在供业务,对在供供应商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措施。(7)对确实存在向行业外人员行贿行为的在供供应商,要补充签订廉洁诚信协议,进行警示约谈,明确廉洁要求。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 须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2.2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2.3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至 2021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供应商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ualong88518@163.com中,并联系负责人进行核对,核对成功后缴纳文件费用,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投标供应商邮箱 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留存至代理机构)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66号12#,天成雅典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外网上同时发布。 3、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报名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报名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留存至代理机构。 (3)强调:以上材料供应商应秉承诚信的态度,合法提供有关材料,如有虚假将如实递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拉入供应商黑名单。 (4)因受疫情影响,减少人员流动,投标供应商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ualong88518@163.com中,并联系负责人进行核对,核对成功后缴纳文件费用,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投标供应商邮箱,投标供应商邮寄相关材料(三份加盖企业公章)至代理机构存档备查(推荐顺丰邮寄)。 4、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辽宁省烟草公司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烟草公司锦州市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2段134号 联系方式:郭莹 0416-3338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方式:杨晓彤、邵晶晶 0416-3585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彤、邵晶晶 电 话: 0416-358538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锦州市 辽宁省 公司 招标公告 上一篇: 某部电视电话会议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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