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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警局潮阳工作站执法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1-29 14:3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汕头海警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ST21023 项目名称:汕头海警局潮阳工作站执法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是基于汕头海警局目前执法办案场所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公安执法办案场所以及其他海警局执法办案场所先进的建设经验,建设集信息采集室、涉案财务管理室、候问室、讯(询)问室、辨认室、装备室、档案室、卫生间、警务执勤室、研判分析室及中心机房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执法办案场所,强化对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建设符合汕头海警局实际情况的执法办案场所,实现对“警、案、人、物、卷、场”的闭环式管理。 参数指标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资格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1.2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企业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1.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企业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所规定的要求:2.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5.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并取得建设单位确认的踏勘证明书。集中踏勘时间:2021年12月7日10时00分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叠石路大峪塔天后宫右侧潮阳工作站联系人:梁志孟联系电话:17520389851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至 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榕江路五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自备现金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榕江路五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复印件。 注: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海警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9号 联系方式:杨海生13809659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汕头市榕江路五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 联系方式:罗小姐0754-88366149;邮箱:gxzb_st@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 0754-88366149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潮阳 汕头 工作站 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上一篇: 垦利街道试采社区办公家具及多媒体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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