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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2022年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1-11-30 09:4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1-584 项目名称:长春工业大学2022年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日 至 2021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9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9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工业大学的委托,对长春工业大学2022年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邀请合格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工业大学2022年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HC-JLZB-2021-584 ; 2.2服务内容:长春工业大学2022年维修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 2.3服务期限:自项目设计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2.4设计周期:中标之日起15日内提交全部设计文件;
3.1所有供应商须符合下列规定: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1.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三年(2018年-2020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建筑专业高级职称并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主持过同类或类似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3.1.4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1.5具有2020年全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20年全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7投标单位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1.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1.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0外省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 3.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竞谈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日下午16时。 4.2 报名方式: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918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售出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 月 9 日13时00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7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到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6、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 本项目将于2021年12月9 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举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 7、公示媒介 本次邀请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业大学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 联系人:宫鸿 联系电话:0431-85716512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 系 人:盛娜 联系电话:1350089025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工业大学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 联系方式:宫鸿0431-85716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方式:盛娜13500890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娜 电 话: 13500890251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长春 竞争性 工业大学 改造项目 上一篇: 厦门市同安实验中学网络综合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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