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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国家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移动方舱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12-01 10: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59074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国家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移动方舱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昆明市二环南路绿地香港汇海大厦181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YY-[2021]-115号

项目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国家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移动方舱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916.157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6.157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以移动指挥中心为基础,按照“1+3”模式,建设国家特别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移动方舱4个(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救援指挥中心、通信控制中心和综合办公中心等),配置4辆方舱半牵引车头和平板车组成运输车组、办公设施设备、通信装备,统筹调剂队伍现有其它保障车辆和装备物资完成综合保障。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争。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1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1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12.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12.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本项目对应政策所适用行业为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

④投标人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6%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⑤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⑥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注: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半挂牵引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产品销售相关类目,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单位; 3.3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份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缴的供应商,需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3.5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投标人投标的产品需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期;在昆明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者能提供用户所在地的售后服务;3.6投标人(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及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时间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时间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投标人(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指投标人注册地在云南省内依据《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相关条款执行,投标人注册地不在云南省内的依据投标人注册地的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3.8涉及车辆改装的,须承诺中标后所提供车辆取得国家工信部公告,确保所购车辆可以悬挂应急号牌,若未能取得公告,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自行承诺加盖公章)。3.9须承诺在装备交付时能提供对应装备的有效检测报告原件,若未提供,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自行承诺加盖公章)。3.10交货时将车辆合格证(含底盘),具体明确底盘合格证和整车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动机号拓印件3份、车架号拓印件3份、工信部车辆型号公告1份、车辆照片4张(左前45°)、形式发票及相关发票等材料,按照每车1份、单独整理提交;(自行承诺加盖公章)。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至 2021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明市二环南路绿地香港汇海大厦1812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昆明市二环南路绿地香港汇海大厦181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云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的委托,对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国家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移动方舱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国家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移动方舱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YNYY-[2021]-115号

2.2招标内容:以移动指挥中心为基础,按照“1+3”模式,建设国家特别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移动方舱4个(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救援指挥中心、通信控制中心和综合办公中心等),配置4辆方舱半牵引车头和平板车组成运输车组、办公设施设备、通信装备,统筹调剂队伍现有其它保障车辆和装备物资完成综合保障。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争。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合同履行期限(交付、验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验收。

2.4交货地点: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满足参数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质保期:整体质保3年。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2.7采购预算金额:总计:9161575.00元(大写:玖佰壹拾陆万壹仟伍佰柒拾伍元整)。所投项目不能超过该项目单项价格金额,报价采用全费用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改装人工费、设备费、安装调试费、改装集成费、深化设计费、运杂费、售后服务费、保险费、风险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等全部费用。)

项目参与方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对于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单价,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单价进行认价。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产品销售相关类目,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单位;

 3.3提供2018年度至2020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份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缴的供应商,需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

3.5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投标人投标的产品需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期;在昆明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者能提供用户所在地的售后服务;

3.6投标人(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及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时间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投标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时间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投标人(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7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指投标人注册地在云南省内依据《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相关条款执行,投标人注册地不在云南省内的依据投标人注册地的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8涉及车辆改装的,须承诺中标后所提供车辆取得国家工信部公告,确保所购车辆可以悬挂应急号牌,若未能取得公告,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3.9须承诺在装备交付时能提供对应装备的有效检测报告原件,若未提供,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3.10交货时将车辆合格证(含底盘),具体明确底盘合格证和整车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动机号拓印件3份、车架号拓印件3份、工信部车辆型号公告1份、车辆照片4张(左前45°)、形式发票及相关发票等材料,按照每车1份、单独整理提交;(自行承诺加盖公章)。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3.1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1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1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12.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12.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本项目对应政策所适用行业为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

④投标人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6%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⑤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⑥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注: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半挂牵引车。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0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可至云南省昆明市二环南路绿地香港汇海大厦1812号,携带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10:00时前(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云南云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昆明市二环南路绿地香港汇海大厦1812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10: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云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昆明市二环南路绿地香港汇海大厦1812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1-6456961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云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二环南路绿地香港汇海大厦1812号

联  系 人:王工、陈工

联系电话:0871-66181099、15912194186  

邮箱:565935816@qq.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        

联系方式:杨老师0871-64569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云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二环南路绿地香港汇海大厦1812号            

联系方式:王工15912194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0871-6456961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指挥部   云南省   总队   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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