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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维计划—移交市级管理重点区域“景观照明工程”养护维修项目(2021年市场化部分)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2-01 14:3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城维计划—移交市级管理重点区域“景观照明工程”养护维修项目(2021年市场化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1-27529 项目编号:ZJJL-20211130 项目名称:城维计划—移交市级管理重点区域“景观照明工程”养护维修项目(2021年市场化部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72,450.00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三年) 最高限价 (元/三年) 品目预算 (元/每年) 最高限价 (元/每年) C99 C99其他服务 景观照明设施养护维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572,450.00 7,572,450.00 2,524,150.00 2,524,150.00 合同包1(城维计划—移交市级管理重点区域“景观照明工程”养护维修项目(2021年市场化部分)): 合同包预算金额:7,572,45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监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移交市级管理重点区域“景观照明工程”养护维修项目(2021年市场化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若供应商为大型企业投标,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的要求,明确该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含)-35%(含)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工作内容及金额,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按上述要求进行分包的,不代表解除中标人在本项目下的任何义务。中标人对其分包商或其聘用的人员的任何行为承担全部的责任。(适用于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维计划—移交市级管理重点区域“景观照明工程”养护维修项目(2021年市场化部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8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变更公告的相关信息。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到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标书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9:00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9:30 (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上午9:30 (五)开标地点: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六)投标模式:纸质投标文件 (七)上述时间和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变更公告的相关信息。 五、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其他相关媒体。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名称: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84022189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 采购项目联系人:穆工、黄工 电话:020-83492175、13172226539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相关附件: 城维计划-移交市级管理重点区域景观照明工程养护维修项目、城维计划-城市路灯日常维护经费项目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 招标文件-城维计划—移交市级管理重点区域“景观照明工程”养护维修项目(2021年市场化部分)(挂网版).pdf 附件三:城维计划-移交市级管理重点区域“景观照明工程”养护维修项目(2021年市场化部分)的设施台账(挂网版).xlsx 工程量清单-城维计划—移交市级管理重点区域“景观照明工程”养护维修项目(2021年市场化部分)(挂网版).rar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市级 招标公告 景观 区域 上一篇: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生产用车所需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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