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环招标网 十环招标网手机版

2021年招标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1年项目

吉林省药物研究院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12-06 13:3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吉林省药物研究院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3218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吉林省药物研究院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1JLHW0161/01-03

项目名称:吉林省药物研究院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预算金额:1101.8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1.8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四导多导生理记录仪等;四导多导生理记录仪采购数量:3台

简要技术需求*主机模拟信号输入通道4个,输入接口类型4个标准BNC(同轴电缆) 接口,4个差分输入接口等。

第二包:正置显微镜等;正置显微镜采购数量:1台;

简要技术需求 *光学系统:无限远校正光学系统 齐焦距里必须为国际标准45mm等

第三包:显微镜等;显微镜采购数量:3台;简要技术需求工作条件:适于在气温为摄氏-40℃~+50℃的环境条件下运输和贮存,在电源220V(10%)/50Hz、气温摄氏-5℃~40℃和相对湿度85%的环境条件下运行。配置符合中国有关标准要求的插头,或提供适当的转换插座等。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2.2  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2.4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2.8  投标人应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同时应按规定于投标前在必联网(http://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是否注册成功可与中金公司联系查询,未注册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9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产品生产制造设备及生产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月份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参保凭证(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0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及网查截图(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1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12 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2.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7日  至 2021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方式: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吉林省药物研究院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药物研究院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1JLHW0161/01-03(采购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211111]-2771号)

项目名称:吉林省药物研究院吉林省药物安全评价中心(GLP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

预算金额:人民币1101.88万元(第一包:386.3万元;第二包:373.28万元;第三包:342.3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01.88万元(第一包:386.3万元;第二包:373.28万元;第三包:342.3万元)

采购需求:

第一包:四导多导生理记录仪等;四导多导生理记录仪采购数量:3台;

简要技术需求:*主机模拟信号输入通道4个,输入接口类型4个标准BNC(同轴电缆) 接口,4个差分输入接口等。

第二包:正置显微镜等;正置显微镜采购数量:1台;

简要技术需求: *光学系统:无限远校正光学系统 齐焦距里必须为国际标准45mm等;

第三包:显微镜等;显微镜采购数量:3台;简要技术需求:工作条件:适于在气温为摄氏-40℃~+50℃的环境条件下运输和贮存,在电源220V(10%)/50Hz、气温摄氏-5℃~40℃和相对湿度85%的环境条件下运行。配置符合中国有关标准要求的插头,或提供适当的转换插座等。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2.2  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2.4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2.8  投标人应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同时应按规定于投标前在必联网(http://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是否注册成功可与中金公司联系查询,未注册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9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产品生产制造设备及生产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月份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参保凭证(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0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及网查截图(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1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12 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2.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7日起至2021年12月14日,每天09:00至15:00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方式: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红章的复印件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1500.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10:00分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公示媒介:中国国际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财经报网。

6.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吉林省药物研究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马嘉泽

电话:0431-88511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方式:汪泽民、张敏莉0431-81150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泽民、张敏莉

电 话:0431-8115078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药物研究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马嘉泽0431-88511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方式:汪泽民、张敏莉0431-81150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泽民、张敏莉

电 话:  0431-81150785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吉林省   药物   第二批   招标公告   研究院

上一篇: 邯郸市肥乡区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吉林省药物研究院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1年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1年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