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⑵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⑶开标现场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⑷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400-903-9632。
⑹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公安局
地 址: 顺城区临江东路十九号
联系方式: 18841333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辽宁省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市政府大楼东配楼(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联系方式: 024-57766705
邮箱地址: fs57766706@126.com
开户行: 抚顺银行汇金支行
账户名称: 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7370810201200018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海宾
电 话: 024-57766705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