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一、履约期限:从中标之日起3个月之内完成,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要求进行。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2021年底前支付合同额的40%,2022年底前支付合同额的30%,2023年底前支付合同额的30%。
四、总服务内容:
2021-2022年度康平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在确保完成国家、省、市安排的灾普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一)主要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1.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局
2.地质灾害,自然资源局
3.气象灾害,气象局
4.水旱灾害,自然资源局
5.森林和草原火灾,自然资源局
(二)承灾体调查与评估1.公共服务设施和重点企业调查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组织填报部门具体负责。2.公路水路设施调查由交通运输局牵头。3.农村城市房屋、供水系统、市政桥梁道路调查由住建局牵头。
(三)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
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组织填报部门具体负责。
(四)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
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组织填报部门具体负责。
(五)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1.主要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局;地质灾害,自然资源局;气象灾害,气象局;水旱灾害,自然资源局;森林和草原火灾,自然资源局
2.次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调查与评估,应急管理局。
3.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估。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组织填报部门具体负责。
(六)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配合市级完成)
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局;地质灾害,自然资源局;气象灾害,气象局;水旱灾害,自然资源局;森林和草原火灾,自然资源局
(七)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配合市级完成)
(1)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组织填报部门具体负责。
(2)灾害综合风险和防治区划。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组织填报部门具体负责。
(3)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汇总。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组织填报部门具体负责。
02包
康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量统计表(02包)
分管单位
统计指标
单位
数量
备注
自然资源局(地质)
历史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地质灾害insar识别与分析
康平县区域内展开地质灾害调查、勘查与风险评价,包括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及1:10000精细化地质灾害调查,大比例尺地质灾害勘查,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地质灾害风险区划报告编制及打印
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建立
自然资源局(林草)
森林可燃物标准地调查
块
16
森林可燃物大样地调查
块
3
数据收集、采集和整理
人月
5
建立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样地数据库,后续运行维护
人月
12
自然资源局(水利)
堤防工程
处/公里
12/400
水闸工程
个
30
水库(水电站)
个
8
历年旱情调查
村
161
历年洪涝灾害调查
村
68
引辽济湖工程
处/公里
1/40
水源井数量
村
161
塘坝数量
处
75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村
161
应急备用水源、现状供水、供水格局等
处
1
供水量及生活生产实际用水量
村
161
气象局
暴雨、干旱、大风、冰雹、高温、低温、雪灾、雷电、沙尘暴9类气象灾害致灾调查
项
9
应急局
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调查,数据入库,形成清单及调查报告,汇交上级单位
应急局(公共服务设施)
学校
所
29
医疗卫生机构
个
22
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
个
13
公共文化场所
个
3
旅游景区
个
9
星级饭店
个
1
体育场馆
个
0
宗教活动场所
个
0
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
个
5
应急局(综合减灾能力)
政府减灾能力调查
个
7
企业及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
个
1
基层减灾能力调查
个
15
个
178
家庭减灾能力调查
户
1200
应急局(危化品)
化工园区
个
0
危化企业
个
2
加油加气加氢站
个
59
应急局(历史灾害)
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1978-2020年(43年)
项
706
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2000-2020年(21年)
项
9
应急局
非煤矿山
4
应急局
煤矿
2
合同履行期限:从中标之日起3个月之内完成,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要求进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类甲级资质证书;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投标人需在开标一览表中明确所中包号的优先顺序。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3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档备份文件递交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康平分平台 3楼(康平县轻工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 康平县迎宾路100号
联系方式: 024-27300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24号云顶大厦A座2单元22楼
联系方式: 024-81158876
邮箱地址: zhongzhixinde@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八王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智信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196683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健、董瑜、赵立峰、王金山
电 话: 024-8115887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