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同时下载谈判文件,下载成功后请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的谈判文件下载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以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5.供应商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来锦途中注意疫情防护,并遵守锦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供应商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锦州市最新疫情管控原则请咨询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电话询问代理机构)
6、供应商未在以上2个网站同时下载谈判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公安局
地 址: 士英南街998号
联系方式: 0416-25724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德新里29-9A
联系方式: 0416-3788088
邮箱地址: lnwz0329@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万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101006934084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博
电 话: 0416-3788088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