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1. 工作条件
1.1 环境温度: 5℃~40℃
1.2 相对湿度:0~75%
1.3 工作电压:AC220V±10%,50Hz
2. 技术要求
2.1 光谱范围: 7,800-350cm-1 。
2.2 ASTM全光谱线性准确度:优于0.1%T。
2.3.峰-峰噪声值信噪比: 1分钟扫描优于50000:1;(4 cm-1分辨率检测)。
★2.4 分辨率:优于0.25cm-1。
★2.5 波数精度:0.0008 cm-1。
2.6 稳定性:具有每秒40张谱图以上快速扫描性能(16 cm-1 光谱分辨率)。
★2.7 干涉仪:采用气浮式或磁浮式悬浮式平面镜无摩擦干涉仪。
★2.8 动态准直功能:具有实时自动调整和每秒10万次以上高速扫描动态准直控制功能。
2.9 检测器:超速稳定的氘化硫酸三甘肽 (DTGS) 检测器,提供准确的线性响应和最佳数据重现性。
2.10 光谱仪性能验证
2.10 1集成的自动验证轮,带有符合 NG-11 和 NIST 法规的可溯源聚苯乙烯薄膜标准品。
2.10.2系统性能验证 (SPV) 软件,带有可编程接口。
2.11 红外光源:长寿命红外光源,无线接插式光源,光源更换无需打仪器,可在光学台盖下直接定位接插,质保10年。
2.12 激光器:长寿命固态温控二极管激光器,质保10年。
2.13 光学镜面:合金模块化镀金镜面设计,光学镜面在整体合金座上用金刚石精密抛光形成。
2.14 干燥密封系统:光学台配置湿度指示,样品仓两侧配备防雾化镀层的红外透射密封窗片。
★2.15快捷检测控制:主机面板有多色 LED 指示灯,可持续监控电源、激光器、光源和检测器的运行状况和电容式触控快捷操作功能键5个,实现快速检测、背景扫描、测量停止和零培训标准自定义操作。
2.16 数据接口:兼容USB3.0标准计算机与仪器通讯接口。
2.17 外引光路接口:有左右两个接口,可以与气相、TGA、显微镜、拉曼、流变仪等联用。
3. 检测附件
3.1 智能透射检测附件,仪器能对附件自动识别、设置和性能诊断,包含透射样品仓和液体池及窗片。
3.2 台式实验室压片机等制样及测样附件,包括溴化钾压片模具、玛瑙研钵和杵、溴化钾粉末、溴化钾压片样品架。
3.3 智能型衰减全反射(ATR)检测附件,仪器能对附件自动识别、设置和性能诊断。配置金刚石晶体检测板,以及包括锥形、碗型等压头的检测压力控制装置;检测范围:7,800-400cm-1。
4. 红外软件:
4.1 软件提供各种常规分析处理功能,并包括光谱采集自动光谱质量检查和判断提示,自动谱峰查找定量分析、智能定量模型编辑、衰减全反射(ATR)检测多模式精确校正、高精确物质鉴别等各种应用功能。软件操作界面可进行中英文等多语言切换,适应不同操作者需求。
★4.2 原厂混合物光谱分离鉴别软件:能对4种混合物和污染物样品红外光谱进行采集自动搜索分离鉴别、给出含量比列,支持不同红外光谱格式,实现一键自动完成清晰的叠谱解析。
★4.3 谱图库:20万张以上高清原厂谱库。
5. 供货要求:
5.1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1台;
5.2 250v电源接线制式 1套;
5.3 电源接线制式 1套;
5.4 实验室压片机等制样及测样附件 1套;
5.5 衰减全反射附件含金刚石晶体 1套;
5.6 液体池架及窗片 1套;
5.7 原厂混合物光谱分离鉴别软件 1套;
5.8 原厂谱图库(20万张) 1套;
5.9 工作站 1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1月0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化工大学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联系方式: 024-89386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 024-23492112
邮箱地址: s80458149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95588333010000145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安、曹晓晨
电 话: 024-23492112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