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数要求
路面热熔型标线施工技术规范:
施工工序:到到现场—安全措施维护—放样—清洁路面—途底漆(视路况)—涂覆—完成(通行)。材料得熔融与到达现场同步进行。
(1)设置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清洁干燥,无松散颗粒、灰尘、沥青、油污或其它有害物质。
(2)在水泥路面或旧的沥青路面施加标线需要完全清除老旧标线,后使用机械吹扫路面并喷涂热熔底油下涂剂,按试验决定的间隔时间喷涂热熔涂料,以提高其粘接力。
(3)热熔涂料在釜内加热时,温度应控制在涂料生产商的使用说明书规定值180℃—230℃之间,不得超过最高限制温度。烃脂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6h:树胶树脂类材料,保持在熔融状态的时间不大于4h。
(4)涂料喷涂于路面时的温度,应符合涂料生产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5)撒播在标线上的玻璃微珠其质量和级配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玻璃珠的播撒应经试验方可实施。播撒玻璃珠应在涂料喷涂后立即进行,分布应均匀,含量以0.3kg/m³的用量加压撒播在所有标线上。
(6)标线使用的涂料应具有与路面粘接力强、干燥迅速以及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抗滑性等特性。
(7)标线宽度、虚线长及间隔、点线长及间隔、双标线的间隔,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3—2009)规定。
二、服务要求
1、按照ISO9001质量保障体系要求,保质保量保工期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供应商施工的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相关检测报告。年度内供应商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和运送地址送货,保证在24小时送货到位。
3、在保修范围内接到维修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
4、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由于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5、工程完成后,首先成立由项目总工为组长技术干部有关人员组成的工程竣工维护两制任期的工程维护工作。
6、责任期内维修组要定期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及时上报缺陷的责任及原因,并立即组织维修。
7、各项缺陷维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取得建立工程师代表的认可。
2021年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施划明细
序号
施划标线道路名称
施划标线面积(㎡)
标线性质
1
延安路:士英街----紫东街
3234
热熔标线
2
和平路:士英街----徐州街
3032
热熔标线
3
凌川路:中央南街----福州街
843
热熔标线
4
锦兴路:吉祥街----福州街
1130
热熔标线
5
贵州街:南京路----延安路
1750
热熔标线
6
汉口街:南京路----北宁路
1583
热熔标线
7
锦义街:北京路----松坡路
1327
热熔标线
8
吉祥街:太和街----堤顶路
3044
热熔标线
9
成都街:士英南街----科技路
1983
热熔标线
10
宜昌路:士英街----郑州街
2105
热熔标线
合计
20031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两个月内施工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9日 08时00分至2021年11月0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及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备份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10-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及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 ggzy.jz.gov.cn)。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必须同时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因未同时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下载成功后请将采购文件下载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以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采购代理机构,如未提供,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
4、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首页→帮助中心→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供应商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采购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采购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未递交备份文件的均按照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6、供应商需在开标时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市府路62号
联系方式: 0416-3883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10-15
联系方式: 0416-3219317
邮箱地址: LNXC8888@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693691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女士
电 话: 0416-321931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