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和产品质保期3年。在质保期内,软件系统免费升级。若出现硬件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供应商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如果涉及到产品停产的,所更换的产品不低于本次采购的产品水平,需提供当时最新、较稳定、适合的产品,且质保期限从更换时算起。
2.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工程故障,中标人电话响应时间半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时间4小时内。
3.同一故障在同一年度3次维修而不得以修善的,中标人须无偿更换产品和提供后续的补修工程。
4.施工期间中标人须遵守采购人的管理规范,不能影响采购部门其他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影响在用设施的运转。
5.系统建设造成采购人现有设备、设施损坏的应予以赔偿,工程建设影响其他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予以修复。
6.质保期内供应商须实行产品和建设工程质量季度巡检,有条件的实行网络年度检修制度,工作中做好巡检和检修记录交给采购人备案。
7.合同有效期内,系统平台由专职工程师负责提供7*24*365技术支持电话,并提供平台的相关系数培训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提供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市府路62号
联系方式: 0416-3860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永和国际15-2号
联系方式: 0416-2881988
邮箱地址: jzhxzb@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中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690719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416-28819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