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塔最大安全承重应为标称工作承重的四倍;
2.吊塔旋转角度≥340度,且具有良好的限位系统;
3.所有吊塔均须配有良好的机械刹车系统,保证吊塔不产生漂移
★4.气电箱上气体终端及强弱电终端可位于箱体同侧同面,便于临床观察及线缆管理
5.吊塔采用上电下气分离式设计,更好的保护使用者及患者安全
6.吊塔采用气电分离式设计,以保证使用安全;
7.吊塔防护等级不小于IP20,外壳防火等级至少为UL94-V1级,以保证使用安全;
8.吊塔电源为单相220V电源,有专用的电源接地线、相线、中线三线供给,电源插座容量为单相220V/10A;
9.气体终端要求: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具有Standby (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保证不低于2万次以上的插拔,可带气维修;
10.吊塔采用医用气体管路系统;
11.抽屉为铝合金材质,采用自吸合方式打开闭合,方便医护人员操作;
吊塔配置要求
1.1.吊臂、气电箱旋转角度≥340°;
1.2.双旋转臂,总长≥ 1500mm ;
1.3.竖式气电箱长度≥ 800mm ;
★1.4.最大标称工作承重≥300Kg;
1.5.附件配置: 标准气体插座(氧气2个,空气2个,负压吸引2个);
1.6.国标电源插座12个;
1.7.六类网络接口 2个,等电位端子2个;
1.8.二层设备托盘,其中一层带抽屉,托盘为纯平橘纹无内陷设计,不纳垢便于清洁,托盘最大标称工作称重应不小于80KG,抽屉最大标称工作称重应不小于15KG;
1.9.输液架1个,带延伸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现场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
联系方式: 刘老师024-31961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61号
联系方式: 024-23883380-8020
邮箱地址: lnqt2018@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北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842231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莹
电 话: 024-23883380-8020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