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504427156@qq.com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2.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响应文件响应函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和平区委员会政法委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74号
联系方式: 024-23507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科信联(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
联系方式: 024-31319272
邮箱地址: 504427156@qq.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
账户名称: 中科信联(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180001040024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亚娟
电 话: 024-31319272 1538212104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