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3台
供货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供货及调试完毕
付款方式:货到发票入账后付30%,验收合格半年后付60%,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麻醉机技术参数
1配置需求:麻醉机
2技术规格:
2.1工作条件及基本配件
2.1.1工作环境,温度:10℃ -40℃,湿度:15%-95%
2.1.2电源:220V-240V,50/60Hz
2.1.3标配两节锂电子(非铅酸)后备电池,后备电池使用时间≥150分钟
2.1.4 接口:1 个多功能复用接口、支持网络和软件在线升级功能, 1 个 RS-232C 串行通讯接口,1 个 VGA 接口,4个辅助电源接口
2.1.5机架:带大工作台侧栏杆推车,至少三个抽屉,标配中央刹车
2.1.6适合内窥镜手术模式:具备至少三级照明顶光灯,能够在黑暗环境中提供麻醉机工作台面照明。
2.2气源
2.2.1标配氧气、空气两气源
2.2.2具备氧笑联动系统,保证接入氧气和笑气时氧浓度不低于25%
流量计
2.3.1全电子流量计 (可直接设置氧浓度和总流量)
2.3.2具备备用流量计
2.3.3具备直观的适宜低流量麻醉的新鲜气体流量指示工具。
2.4挥发罐
2.4.1标配双麻醉罐位
2.4.2标配一个高品质挥发罐,挥发罐和主机同品牌,挥发罐通过CE和FDA认证,同品牌非其他品牌代工贴牌(非OEM)产品,具备压力、流速和温度补偿。
2.5呼吸回路
2.5.1回路整体可徒手拆卸,一体化回路,回路整体可旋转不小于30°以满足不同手术无需移动麻醉机的要求。
2.5.2回路部件可以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以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2.5.3二氧化碳吸收罐,容积≥1500ml
2.5.4内置双流量传感器,分别在吸入端,呼出端
2.5.5低回路系统容积,为快速调节新鲜气体流量以及输出麻药浓度提供了保障
2.5.7具有回路整体加温功能
2.5.8标配CO2旁路功能,在机械通气过程中,更换钠石灰罐无需选择确认
2.5.9具备智能回路识别报警系统,当钠石灰罐未安装到位时,机器能智能识别,并报警提示。
呼吸机
2.6.1气动电控呼吸机,全中文操作和显示
2.6.2提供辅助/控制通气,标配通气模式:VCV、PCV、压力控制容量保证通气(PCV-VG)和SIMV(SIMV-VC、SIMV-PC)模式,可选配/升级PS、SIMV-VG和CPAP/PS模式
2.6.3潮气量范围:
容量控制:20ml-1500ml
压力控制:5ml-1500ml
2.6.4吸气压力设置范围:5-70 cmH2O
2.6.5支持压力:0,3cmH2O~60cmH2O
2.6.6上升式风箱
2.6.7具备吸入端,呼出端双流量传感器,实现动态潮气量实时自动补偿功能,补偿新鲜气体变化、气体压缩、回路顺应性变化以及小的回路泄漏造成的吸入潮气量和设置潮气量的误差。具备内置第三基准流量传感器
2.6.8标配肺保护工具:专业PEEP递增法肺复张工具
2.7数字和波形监测
2.7.1具备三级声光报警功能,有独立红黄报警灯显示
2.7.2彩色触摸屏≥15英寸,可同屏显示3通道波形和呼吸环图
2.7.3内置≥3槽位插件槽,可直接热插拔插件
2.7.5可支持升级插件:AG麻醉气体模块、 BIS(BISx4)、 EtCO2,可单独选配EtCO2插件,以适应全凭静脉无需监测麻醉气体的需求。
2.7.6可选监测参数:呼吸频率、潮气量、分钟通气量、吸呼比、气道压(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气道阻力、顺应性;麻醉气体分析(N2O,EtCO2,自动识别五种麻醉气体吸入呼出浓度监测)、呼吸环(P-V,P-F)监测;可选配氧电池法吸入氧浓度监测、BIS(BISx4)监测
2.7.7同屏幕3通道任意波形显示(压力时间波形,流速时间波形,容量时间波形,可选呼末CO2波形),波形和环图可以同屏显示
合同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供货及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政策/节能/环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是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所投产品是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9日 09时00分至2021年10月0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 0416-41972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联系方式: 0416-4590111
邮箱地址: 3026382214@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铁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70601000002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0416-4590111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