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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12-09 14:3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辽中区委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6853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位置


职工名称


人数


合计



政府1号楼食堂


项目经理


1


21



餐饮服务主管


1



厨师长


1



厨师


3



面点主管


1



面点


2



服务员


10



勤杂


1



库管


1



政府2号楼(原信访局)食堂


主管


1


12



厨师


3



面点


2



服务员(含勤杂)


6



政府3号楼(市民服务中心楼)食堂

(按实际运行发生结算)


主管


1


13



厨师


3



面点


2



服务员(含勤杂)


7



 

第二部分 食堂餐饮服务部分

此部分为固定单价报价:人民币2,157,696.00元

  1. 总体要求

    采购人指定就餐人员并提供就餐场地,其他设施设备、餐桌椅、食材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食堂餐饮服务按采购人要求组织食材,种类包含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及其他副食品类食材等。

    2、餐饮配送地点安排:区政府一号食堂、二号食堂、三号食堂。

    3、就餐人数:共计约1450人。就餐人数上浮5%以内(由采购人指定),由中标人提供就餐服务。如因办公区域调整等原因,就餐人数增加或减少,由采购人确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实际发生结算。

    (1)公务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等采购人指定人员908人,每日两餐8元,每月22天,计12个月,预算费用总计1917696.00元(包含在本次报价内),结算时由采购人和中标人依据食堂智能收费系统统计结果按实际发生结算;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就餐人员如果有上下浮动情况,由采购人指定,按实际发生结算。

    专项工作、值班、值宿、会议、检查等加餐及职工定期改善伙食20000元/月(此项参照市场实际价格和日常运行情况,在招标报价范围内每月包干,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价值服务,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当月未发生此项服务,则不支付当月费用,全年未发生此项服务,则全年不支付费用),预算费用总计240000.00元(包含在本次报价内),此项费用由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

    (2)以上908人的自筹部分,每天两餐4元,每月22天,计12个月,预算958848元;其他人员542人,每天两餐12元,每月22天,计12个月,预算1717056元。此两部分费用由中标人直接向用餐单位人员收取,不包含在本次报价内,根据食堂智能收费系统统计结果按实际发生结算,并出具有效发票。

    (3)就餐人员如因会议、检查等活动需要,当日就餐人员增加70人以内(包含在本次报价内),由中标人负责提供用餐,70以上按实际发生双方另行结算。

4、 公务接待食材及餐饮用品供应配备

1)此部分预算在本项目食堂预算以外,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服务要求,并出具接待任务交办单,由中标人负责供应配备,不得私自接待。服务期为12个月,费用按实际发生以月为单位结算,中标人提供有效发票。运行中可按采购人安排,直接为服务对象提供餐饮服务并出具发票。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擅自在服务区域内为服务对象提供餐饮服务,私自接待服务对象,按违约处理。发生一次扣除当月总服务费的10% 。

2)结算:主食、菜品及价格等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确定。食材标准、质量等按食堂食材要求执行。

3)因操作不当、食材变质、有毒有害等原因导致食材中毒、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5、如因政府政策调整,需要改变用餐方式、标准、人员及地点,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实施,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二、食材要求

采购人按如下要求随时组织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单方解约,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中标人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

2、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3、食材由中标人自行组织检斤验质、出入库管理等工作。

4、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5、质量要求: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达到当地政府检查、检疫部门认可的省级以上优质名牌食材、食品及用品。

6、分类质量要求

6.1肉禽水产类

(1)肉类要求:必须经过排酸的省级以上名优产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必须是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及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2)水产类要求: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6.2瓜果蔬菜类

(1)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5)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6)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7)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8)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9)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10)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2)水果类:符合GB/T5009.218-2008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13)辽中地理标识及当地当日新鲜食材。

6.3干货杂粮类

(1)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杂粮:符合GB2715-2016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6.4其他副食品类

(1)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2)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3)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4)豆芽:取得QS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22556-2008国家标准。

(5)干豆腐: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22106-2008、GB2712-2014等国家标准。

(6)素鸡: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22106-2008、GB2712-2014等 国家标准。

(7)辛辣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7执行标准

7.1肉类标准:GB2726-2016、GB20799-2016、GB/T31406-2015、GB/T31319-2014、GB/T29342-2012、GB/T23586-2009、GB/T23969-2009等。

7.2 肉类检测标准:GB/T9695.4-2009、GB/T9695.32-2009、G8/T9695.3-2009、GB/T9695.22-200、 GB/T9695.13-2009、GB/T9695.31-2008、GB/T9695.15-2008等。

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牛羊肉类

 

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3、《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7.3蔬果类执行标准: 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2-2001、NY5089-2005。

项目


指标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B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2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8、标准要求

8.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8.2.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8.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8.4 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9、重点说明

9.1原材料:菜谱食材比例由采购人审定,经考核如不符合标准,由采购人单方可终止合同。

9.2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14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要求,食堂食材采购总金额按年度预算实际,预留比例不低于10%,对口支援地区产品预留比例不得低于预留份额的20%执行。如不能达到如上要求,按违约处理。

9.3中标人负责主、副食的原材料采购,所采购食品、用品需达到国家级标准食材。

9.4接待食材必须包含辽中地理标识、当地产品。

9.5主食类食材:由采购人指定范围内,如大米:地产当年新大米。

9.6面:省级以上名优产品中的当年的新面。

9.7食用油:省级以上名优产品。

9.8接待:奶及水果按实际发生。

9.9饮用水、茶叶按采购人指定。

9.10干调类:省级以上名优产品。

9.11 如因中标人提供食材有毒有害、以次充好、发霉变质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人身伤害事故,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9.12供应食材必须符合新冠疫情防疫检测要求。

三、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四、质量要求

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五、食材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本项目共计   1  个包组,包号为  001   。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


合同价款60%



服务期满6个月后


合同价款40%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天



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一部分 物业服务部分

此部分最高限价:人民币7781,304.00元

一、总体要求

1、项目概况:办公场所建筑面积总计约50722平方米及办公区红线内的所有区域。

2、招标内容:

1)保洁服务;

2)秩序维护服务;

3)办公区采购人指定必要的物业用品、饮用水、设施设备、搬运服务、值班室、备勤室生活用品等由供应商提供,满足采购人需求;

4)食堂餐饮服务(含提供厨师、面点师、服务员、接待员等);

5)公务接待、会务服务(含人大、政协两会)采购人指定用水、备品、桌椅、音响及会场布置等;

6)各集中办公区(含食堂)维修、维护、维保:电梯、空调、消防、LED电子显示屏、监控、电动旋转门、伸缩门、车辆识别系统、净水系统、热水器、水、电、网、气、暖、停车场等;

7)各集中办公区维修改造包含墙体、防水、门窗等;

8)办公区绿化养护、修剪、除雪、室内绿植每月更换(至少保证绿植200盆)、美化(含新增展板6套等);

9)疫情防控各办公区所需消毒药品、备品、电子测温门系统、智能扫码设施等配置;

10)物业服务部分由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提供的消费品、常用品及易秏品等,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投入服务使用,所提供用品使用权和所有权最终归采购人所有;各项按采购人需求,由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有资质专业公司实施,含提供工程预算、造价审核报告、监理服务、施工及服务资质等相应有效手续,按实际发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造价审核结果结算,各项结算金额不超过投标报价,超过该项投标报价部分由中标人承担。

11)在场内劳务人员中调配组建办公区节能降耗服务组、办公区综合服务组、办公用房维修维护服务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组等有关服务保障组,由采购人指定相应科室进行管理,人员及人数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上岗,根据办公区实际运行需要提供相应服务。

12)保洁用品配备:服务区内卫生纸、擦手纸、洗涤剂、洗手液、保洁袋、餐巾纸、牙签等用品,由供应商自行及时供应配备,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在下述服务区域配备保洁用品等。

3、服务地点:

3.1、辽中区1号办公楼(政府办公楼)

3.2、辽中区2号办公楼(原信访大厅)

3.3、辽中区3号办公楼(市民服务中心)

3.4、辽中区4号办公楼(农业服务中心)

3.5、辽中区5号办公楼(党校)

3.6、辽中区6号办公楼(原物价所)

3.7、辽中区人大、政协、工会办公楼(服务内容为秩序维护)

3.8、采购人管理范围内的闲置办公用房

3.9、辽中区政府一号食堂

3.10、辽中区政府二号食堂

3.11、辽中区政府三号食堂

3.12、接待及会议服务

(1)保障各类大中小会议会务服务工作:包含服务人员、秩序维护、保洁、会务用品、保洁用品、饮用水等由中标方提供(含在报价内)。小型会议100人以内,每年至少保障300场;中型会议100-500人,每年至少保障100场;大型会议500人以上,每年至少保障50场;

(2)提供采购人指定用水、备品、桌椅、音响及会场布置等;

(3)会场由采购人在集中办公区以内以外指定安排。

4、质量标准:达到省优物业管理服务标准,采购人每月按《物业、食堂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进行实际考核得分,如当月考核不能达到总考核分值80%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约。

二、人员配置

物业及食堂劳务服务人员,设计配备总计152人(3号食堂按实际运行发生结算),后附人员配备表。为保证服务质量,第一季度上岗人员更换不得超过20%,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着装要求及秩序维护用品要求

1、要求统一着装(费用自理),服装款式分项目经理(西服)、秩序维护(秩序维护服)、维修(工作服)、保洁(工作服)。无参考款式的服装及各款式服装的颜色、材质等具体情况中标后须服从采购人意见。

2、秩序维护室配齐配足秩序维护用品,包括警具、对讲机等。

四、工作职责

1、秩序维护工作

1)负责机关楼内和外围24小时的秩序维护(包括消防、配合防洪防汛、除雪、防盗等)及机关楼内各部门信函、报纸、邮件等的分类和分发工作。

2)负责各办公区大门、楼门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疏导、登记、安全检查、信访管理等工作。

3)负责夜间、节假日、双休日办公区巡查守护工作。

2、保洁工作

负责机关楼内公共部位和周边的保洁(包括所有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停车场等)。

3、维修工作

负责保障机关楼正常运转的各种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维修、检测(包括供暖、空调、上下水、排污、清掏、新风换气、用电、变电、电器、电梯、煤气、墙面、消防器材、设备等)等;因维护、保养、维修、检测、巡检等不到位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由中标方负全部责任。

4、弱电

负责所有弱电设备的使用、保障(包括设备的保管、维护、维修、调试等)。

5、收发室

负责机关楼内各部门信函、报纸、邮件等的分类和分发工作(此项工作可由秩序维护或礼仪人员完成,不单独设人员)。

6、物业公司不得使用电暖气等与工作无关的电器设备。

7、物业公司因故无法正常工作时,应报采购人同意。

8、物业公司应节约使用采购人提供的资源,保证不造成资源浪费。

9、物业公司在工作中应注意防火、防盗,注意工作安全,物业公司员工在工作区域内因工作造成受伤、死亡的,由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0、物业公司应遵守采购人规定,并服从采购人的管理。

11、物业公司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作业时,必须提前报采购人同意。

12、物业公司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协助采购人更好的开展工作。

13、凡物业公司人员出现任何事故和伤害,由物业公司全部负责(包括人身伤害事故)。

14. 采购人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配齐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身体健康证明)。如违反规定,后果由物业公司承担。采购人有权更换不称职的员工。

15、物业公司每月须向采购人提交服务人员的名册。

五、服务范围

除以上职责范围要求外,还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保障:

1、公寓楼、办公区值班室、备勤室的生活用品(床单、被罩、电热毯、热水壶、水杯、毛巾、脸盆、牙具等采购人指定生活用品)每半年更换一次,床单、被罩每周至少清洗三次;

2、所有地毯、窗帘清洗周期为三个月(电梯及大厅地毯每周清洗);所有PVC地板每年保养两次(打蜡);

3、内、外玻璃每年擦洗3次;

4、大小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卫生清洁工作、采购人办公区域(办公室、接待区、休息区等)等清洁工作、楼内玻璃隔段清洁工作、淋浴间管理和卫生清洁工作;

5、绿化管理和室内外花卉管理工作。室内花卉按采购人要求每月更换一次(至少保证绿植200盆);

6、各集中办公区每个楼层至少配备四公斤灭火器六个,厨房、仓库等重点区域应增加灭火器数量,具体配备标准按照《消防法》《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执行。

六、岗位设置和岗位工作要求

1、项目管理及岗位设置

1.1、物业项目经理:

职责:对物业现场负有领导责任;负责供应商与采购人的沟通协调;负责物业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安排、专业培训。

岗位工作要求:

(1)年龄5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五年及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作风硬朗,组织协调能力强,男女不限,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方可录用。

(2)做好物业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组织纪律性。

(3)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完成机关派发的任务,提高服务质量。

(4)以身作则,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服务能力。

(5)讲究工作方法,搞好队内团结,做好服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岗位管理工作。

(6)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征求意见。

(7)教育、监督服务人员按规定爱护和正确使用装备器材。

(8)教育、监督服务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9)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1.2、项目主管:

任职条件: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具备5年及以上物业管理或团队管理经验,作风硬朗,组织协调能力强,年龄5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方可录用。

1.3、勤杂(内务)人员:

任职条件: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胜任网络维护、信息技术操作、土木工程管理及造价、节能技术管理等工作。具有10年以上文字综合及人员管理经验,男女不限,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方可录用。学历高或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2、秩序维护服务

2.1、岗位设置:秩序维护员

2.2、岗位工作要求:

(1)上班时间:白班工作时间7:00-17:00,夜班工作时间为17:00-次日8:00。

(2)岗位设置:正门岗、后停车场门岗、监控岗,均为24小时设岗。

(3)工作日:白天

正门岗7:00-8:30、17:00-18:00设双人岗,8:30-17:00设四人岗,其中一人坐岗,一人轮休;

每日上午10:00-15:00对楼层巡逻与安全检查;

监控岗负责楼内消防和安全监控。

(4)夜间及节假日;

正门岗、楼内值守室、监控岗各设人员值班。

夜间巡逻岗18:00-24:00,夜班秩序维护每两小时巡逻一次,并做好记录。重点检查机关楼内开水间和卫生间的关灯、关窗情况以及各楼层办公室关灯、关窗、锁门情况;外围巡逻岗应随时注意LED和泛光照明的工作情况,保证墙体及外围公共设备的完好。

(5)秩序维护队长负责秩序维护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和军体训练工作。主要负责一楼大厅上访协调及秩序维护工作。

2.3、秩序维护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物业公司在选任秩序维护人员时,必须对秩序维护人员进行认真考察;在进行有关法令所规定的教育并积累了一定经验的基础上,选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而健康的人员,秩序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管理及要求的经验。

(1)男,年龄为25-55周岁,身高不低于175厘米,形象良好。

(2)秩序维护人员和监控室人员必须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1号楼及6号楼秩序维护人员,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录用。

2.4、秩序维护队长的工作职责

(1)做好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队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组织纪律性。

(2)带领队员完成岗位执勤任务,不断提高安全服务质量。

(3)以身作则,起好传、帮、带作用,提高队员的法制观念和执勤能力。

(4)讲究工作方法,搞好队内团结,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岗位管理工作。

(5)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及时向采购人领导汇报工作,征求意见。

(6)教育、监督队员按规定爱护和正确使用装备器材。

(7)教育、监督队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安全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8)组织队员进行军体训练。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5、秩序维护的工作职责

(1)秩序维护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正门大厅接待工作,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不得私自换岗、串岗、替岗,在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读书、看报、吸烟、喧哗、打闹、吃零食、听收音机等)。

(2)秩序维护人员在岗期间应统一着装,按季节更换,保持服装整洁,准确佩戴执勤标志,不准将帽子取下,不准穿拖鞋或赤脚穿鞋。

(3)秩序维护人员门前执勤时应精神饱满,挺胸抬头,两眼平视前方,成跨立姿势站立,坐岗人员要姿态端正,认真登记,字迹工整,保持登记本整洁。

(4)秩序维护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及处置程序,熟悉岗位周边环境及治安状况,掌握各级值班报警电话的使用方法。

(5)秩序维护人员应热情主动地为来机关楼办事的人员服务,讲究礼节,用语文明,有问必答,百问不烦,不得与办事人员发生争吵。

(6)对来办事的车辆,秩序维护人员应查验证件,有礼貌的引导到规定位置停放,保证停车场安全有序。

(7)在岗人员应时刻保持警惕,遇到上述情况,应敢于斗争,并立即报告,遇有险情事故,应挺身而出,敢于奉献,不准袖手旁观、临阵脱逃、回避绕行。

(8)秩序维护人员应严格检查进出机关楼搬运物品的人员,没有领导签字或相关单位的证明一律不予放行。

(9)秩序维护人员应保持秩序维护室(岗位)的严肃有序,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

(10)严格遵守请假制度,秩序维护人员在岗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由队长安排好顶岗人员,休息时间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

(11)完成采购人安排的相关事宜。

2.6、监控员职责:

(1)负责机关楼的消防和安全监控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认真做好监控设备的日常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监控室由物业秩序维护人员负责24小时职守,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如无项目经理、副经理及采购人代表陪同,任何人不得擅入监控室。

(3)熟悉监控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排除故障。

(4)认真注视监控屏幕,发现疑点,立即切换监视,跟踪录像,并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立即通知值班人员去现场查看。

(5)定期做好监控录像、值班记录等资料的保存工作。

(6)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安全规定。监控录像为机关楼内的保密资料,调用监控录像必须填写申请表,经采购人代表及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后,监控员方可调用,并详细记录。

3、保洁服务

3.1、岗位设置:保洁(女,年龄为20-55周岁)。

3.2、岗位工作要求:

(1)区域分为三部分:(1)大厅、各会议室(2)各楼层会客室、走廊、楼梯、电梯、开水间、卫生间、浴室(3)楼外地面、墙面、绿地等(4)采购人办公区域(办公室、接待区、休息区等)等清洁工作。

(2)保洁人员每天7:30前应清扫完毕(节假日全面清扫除外),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扫,重大节假日、活动日前视情况进行大清扫,办公楼外立面玻璃每年清洗三次。

(3)清扫时要求室内桌椅横竖成行,桌面、门、窗台、窗棱、暖气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等杂物,烟蒂盒内不得积存多于两个烟头,卫生间早中晚各喷洒消毒水一次,墙面不能留有痕迹。

(4)根据季节特点,不定期做好除“四害”工作。

(5)冬季应及时做好除雪工作。

(6)工作日内,保洁人员对自己分担的保洁区域必须不断巡视,随时保持清洁。

(7)各楼层小型垃圾桶内的垃圾不得多于三分之二,保洁人员同时负责清理办公室的垃圾桶并及时将垃圾清运到楼外的垃圾点。

(8)保洁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时间必须着工作装,并保持服装整洁。

(9)保洁人员应严格要求自己,服从领导安排,不怕脏,不怕累,互相支持,互相帮助,齐心协力完成本职工作。

(10)保洁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各办公室。不准打电话、手机。

(11)周六上午照常工作。

(12)根据需求完成采购人安排的相关事宜。

3.3、1号楼及6号楼保洁人员,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录用。

4、水、电、网、技术平台等维修维护服务

4.1、岗位设置:技术工

4.2、岗位工作要求:

(1)总体要求:负责保障大楼正常运转的各种设备和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维修(包括变电所、备用电源、声光电和音响设备、低压配电、供暖、空调、给排水、新风换气、厨房设备、煤气、消防监控设备等)、弱电设施、通讯、设备的使用、保障、房屋维修、设施年检、节能降耗、基础设置建设等。此类人员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录用。

(2)水、电、暖技术人员。具有3年以上工程及设备维护工作经验,年龄为50周岁以下,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及水电网维修技能,能够胜任水、电、暖、钳、网等工种工作,限男性。

5、食堂

5.1、1号、2号、3号食堂(含公务接待区)所需设施设备包括厨房、餐厅、公务接待区的所有设备,含炉灶、消毒设备、餐具、餐桌椅等服务所需用品由供应商自行配置,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人只提供场地。(此条为特别提示内容,含在报价内)

5.2、食堂供应实行堂食,如因防疫工作及办公区调整等要求,由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提供配餐(盒饭)服务。

5.3、3号食堂人员按实际运行发生配置。

5.4、岗位设置及要求:厨师、面点、小菜,勤杂、项目经理等。

(1)项目经理:负责食堂和公务接待项目全面工作。

岗位要求:同物业项目经理

任职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酒店管理或工商管理或市场营销专业,10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年龄50周岁以下,女性,貌端品佳,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方可录用。

(2)餐饮服务主管:

任职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酒店管理或工商管理或市场营销专业,3年以上餐饮管理经验,年龄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貌端品佳,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方可录用。

(3)厨师长:

任职条件:年龄50周岁以下,10年及以上烹饪经理,男性,人品端正,技术娴熟,能够满足餐饮服务需求,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方可录用。

(4)面点主管:

任职条件:年龄50周岁以下,5年及以上面点工作经验,男女不限,人品端正,技术娴熟,能够满足餐饮服务需求,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方可录用。

(5)库管:

任职条件: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人品端正,忠诚可靠,具有一定统计和文字综合能力,每天早5:30到岗,遵守操作流程,有食堂库管经历者优先考虑,经采购人考核同意后方可录用。

5.5、食堂管理范围及要求:

1)服务形式:按人头配餐制,采购人负责提供场地,其他全部由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自行负责。

2)就餐形式:自助式、集体就餐(含桌餐、堂餐)、分散就餐。

3)就餐时间:每日早晨7:30—8:20,中午11:30—12:30,晚间17:00-18:00。

4)就餐天数: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中晚餐及双休日就餐,同时满足采购人安排的临时性就餐。

5)就餐人数:早、中餐人数1450人,晚餐及双休日人数80人左右(不免费提供物业人员就餐,可与采购人协商人员餐费事宜或自行解决)。

6)伙食标准:由中标人每周五前提报下周菜谱,经采购人同意确定后,根据菜谱进行加工,主、副食须每日留样。

早餐提供:副食提供不少于四至六样小菜,主食提供两样以上面食及两样以上粥食,并配以豆浆、鸡蛋等。

午餐提供:两荤两素并配一汤,主食不少于两样。

晚餐提供:两荤两素,一至两样主食。配餐标准、方式、人员由采购人指定,配餐人员80人以内,由中标人供应;80人以上,经双方协商按实际发生另行结算。

另,1号食堂2号、3号餐厅就餐标准(菜品、食材、备品等)、方式、人员等由采购人指定,中标人负责组织供应。

5.6、食堂管理

需引入《HACCP卫生管理体系》和专用的《卫生管理手册》,以保证卫生安全,进行全面的卫生控制,要点如下:

1)加强职工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服务。

2)对不称职、责任心不强、就餐人员反映大的厨师或工作人员应及时调整,待学习培训达到要求后方能上岗;对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严肃处理。

3)只有完全掌握设备操作技术的员工才能上岗工作,并定期及时维护,在平时的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杜绝设备事故的发生。

4)及时听取机关工作人员及就餐人员意见,虚心学习别人之长处,及时进行整改,总结经验。

5)禁止无工作证和就餐卡人员就餐,未经采购人同意就餐的人员,每发现1人/次罚50元,在支付合同价款时扣除。

6)工作人员需进行健康体检,检查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供检查合格证明,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上岗前、触摸不洁物后必须洗手消毒。

7)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间,工作时间统一着装,严格管理,把好卫生关,严禁提供剩余饭菜,杜绝食品腐烂变质,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确保机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

8、食堂食品严格实行入库登记制度,执行24小时清库原则;半成品或食品即使放在容器内也不准放在地面上,严格坚持生熟分开的原则;工器具用颜色加以区分,并实行分区摆放和使用。

9)食品加热处理时一定要加热充分。加工好的食品要尽快食用。尽量现加工、现提供、现食用。

10)食堂的保洁要求:a.餐具干净、卫生,每天用后必须进行清洁消毒; b.餐桌、餐椅洁净、卫生、无油渍污渍定期清洁消毒;c.地面、墙面洁净、卫生;  d.灯具、通风口洁净、明亮、无灰尘。

11)食堂需要定期进行彻底的灭鼠、蟑螂、苍蝇等的活动。

12)注意防火,创建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环境。

13)食堂人员如有调整,须征求采购人意见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14)食堂因食品卫生等问题被投诉的,经查实首次从物业管理费中扣罚2000元;第二次扣罚4000元;第三次清退食堂全体工作人员。

15)每年三次请防疫站来检查指导工作。

16)负责菜品面点的加工、配分餐、日常管理、厨房设施维护、就餐秩序管理、餐具清洁、卫生等工作,就餐人数约1450人。

5.7、食堂餐饮服务,因劳务服务管理不当、违规操作,导致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其他要求

1、物业公司要明确职责,树立服务意识,工作中应加强与采购人的联系,认真做好办公楼的后勤保障工作。要求物业公司周六全体上班,时间从早7:00——12:30;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工作时间为每天早7:00——晚6:30。

2、采购人指派专人作为采购人代表与物业公司进行日常联系,负责对应由物业公司承担的工作进行汇总、安排、检查和奖惩。

3、物业公司项目经理及班长以上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对讲机),如有外出情况,向采购人代表通报,并指定临时负责人。

4、物业公司在涉及办公楼重大维修改造项目时,向采购人代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

5、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导致办公区大门、楼门区域外来人员和工作人员出现安全问题、纠纷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处理。如办公区发生失窃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

6、采购人有权利对中标人工作问题进行督促和纠正,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采购人不满意的员工,中标人不得反对并应立即执行,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任何工作的延误、补偿。

7、从业人员上岗后,中标人调整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

8、采购人与物业公司的工作联系通过《工作联系单》进行,联系单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生效,于工作日17点前下发至物业公司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到《工作联系单》后,应根据实际情况,迅速、认真组织办理或给予答复,并将前一日工作进展情况向采购人代表进行汇报。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应由采购人人员及物业公司进行布置,并及时通知采购人代表及物业公司项目经理。

9、采购人每月会同物业公司对办公楼进行联合检查,并召开物业情况通报会。会议内容为总结本月内的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布置。通报会由采购人相关人员及物业公司总经理、项目经理及班长以上人员参加。

10、食堂燃气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内,能耗水(日常用水和保洁用水)、电、供暖费不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11、在水、电、燃气、厨具等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或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

12、因政府政策性调整,如办公区域减少,按实际发生扣除相关费用。

13、中标方必须按照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为劳务人员缴纳保险,保证劳务人员有关待遇。

14、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整改,待中标人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采购人方可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15、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按实赔偿;因中标人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无法履行合同内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6、因中标人管理存在问题等原因,造成采购人解除合同的,除赔偿相关损失外,中标人应按采购人交付全年服务费用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17、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食堂安全等事件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关损失。

18、合同价款中包含与提供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支付费用。

19、项目设有152个岗位需求,详见下表,如人员配备不齐,服务质量不到位,经双方确认后,由采购人视情节轻重,每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30%,限3次,3次后双方解约。

附表:人员配备要求(共计152人

人员配备表(一)

位置


职工名称


人数


合计



政府1号楼


物业项目经理(负责1-6号楼所有秩序维护工作)


1


25



项目主管(负责1号楼物业、维修、勤杂工作)


2



秩序维护队长


1



秩序维护员


8



保洁


7



更夫


1



电工(强电)


1



水暖


1



弱电


1



室外保洁(绿化维护)


1



勤杂(内务)


1



政府2号楼(原信访局)


项目主管


1


19



秩序维护队长


1



秩序维护员


6



保洁


6



电工


1



水暖


1



弱电


1



室外保洁


1



勤杂(内务)


1



政府3号楼(政务服务中心楼)


项目主管


1


18



秩序维护队长


1



秩序维护员


7



保洁


6



室外保洁


1



楼内外消防配电巡查员


1



勤杂(内务)


1



政府4号楼(原老公安局)


秩序维护队长


1


10



秩序维护员


4



保洁


4



勤杂(内务)


1



政府5号楼(党校)


秩序维护队长


1


14



秩序维护员


5



保洁


6



室外保洁


1



勤杂(内务)


1



政府6号楼(物价所)


秩序维护员


1


4



保洁


2



勤杂(内务)


1



人大、政协、工会办公楼


秩序维护员


6


6



闲置办公用房


秩序维护员


4


4



会务服务人员


会务服务员


6


6



 

人员配备表(二)

位置


职工名称


人数


合计



政府1号楼食堂


项目经理


1


21



餐饮服务主管


1



厨师长


1



厨师


3



面点主管


1



面点


2



服务员


10



勤杂


1



库管


1



政府2号楼(原信访局)食堂


主管


1


12



厨师


3



面点


2



服务员(含勤杂)


6



政府3号楼(市民服务中心楼)食堂

(按实际运行发生结算)


主管


1


13



厨师


3



面点


2



服务员(含勤杂)


7



 

第二部分 食堂餐饮服务部分

此部分为固定单价报价:人民币2,157,696.00元

  1. 总体要求

    采购人指定就餐人员并提供就餐场地,其他设施设备、餐桌椅、食材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食堂餐饮服务按采购人要求组织食材,种类包含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及其他副食品类食材等。

    2、餐饮配送地点安排:区政府一号食堂、二号食堂、三号食堂。

    3、就餐人数:共计约1450人。就餐人数上浮5%以内(由采购人指定),由中标人提供就餐服务。如因办公区域调整等原因,就餐人数增加或减少,由采购人确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实际发生结算。

    (1)公务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等采购人指定人员908人,每日两餐8元,每月22天,计12个月,预算费用总计1917696.00元(包含在本次报价内),结算时由采购人和中标人依据食堂智能收费系统统计结果按实际发生结算;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就餐人员如果有上下浮动情况,由采购人指定,按实际发生结算。

    专项工作、值班、值宿、会议、检查等加餐及职工定期改善伙食20000元/月(此项参照市场实际价格和日常运行情况,在招标报价范围内每月包干,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价值服务,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当月未发生此项服务,则不支付当月费用,全年未发生此项服务,则全年不支付费用),预算费用总计240000.00元(包含在本次报价内),此项费用由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人。

    (2)以上908人的自筹部分,每天两餐4元,每月22天,计12个月,预算958848元;其他人员542人,每天两餐12元,每月22天,计12个月,预算1717056元。此两部分费用由中标人直接向用餐单位人员收取,不包含在本次报价内,根据食堂智能收费系统统计结果按实际发生结算,并出具有效发票。

    (3)就餐人员如因会议、检查等活动需要,当日就餐人员增加70人以内(包含在本次报价内),由中标人负责提供用餐,70以上按实际发生双方另行结算。

4、 公务接待食材及餐饮用品供应配备

1)此部分预算在本项目食堂预算以外,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服务要求,并出具接待任务交办单,由中标人负责供应配备,不得私自接待。服务期为12个月,费用按实际发生以月为单位结算,中标人提供有效发票。运行中可按采购人安排,直接为服务对象提供餐饮服务并出具发票。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擅自在服务区域内为服务对象提供餐饮服务,私自接待服务对象,按违约处理。发生一次扣除当月总服务费的10% 。

2)结算:主食、菜品及价格等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确定。食材标准、质量等按食堂食材要求执行。

3)因操作不当、食材变质、有毒有害等原因导致食材中毒、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5、如因政府政策调整,需要改变用餐方式、标准、人员及地点,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实施,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二、食材要求

采购人按如下要求随时组织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按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单方解约,中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中标人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

2、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3、食材由中标人自行组织检斤验质、出入库管理等工作。

4、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5、质量要求: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达到当地政府检查、检疫部门认可的省级以上优质名牌食材、食品及用品。

6、分类质量要求

6.1肉禽水产类

(1)肉类要求:必须经过排酸的省级以上名优产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必须是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及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2)水产类要求: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QS标志,食品安全可追溯。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6.2瓜果蔬菜类

(1)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5)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6)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7)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8)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9)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10)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2)水果类:符合GB/T5009.218-2008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13)辽中地理标识及当地当日新鲜食材。

6.3干货杂粮类

(1)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杂粮:符合GB2715-2016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6.4其他副食品类

(1)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2)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3)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4)豆芽:取得QS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22556-2008国家标准。

(5)干豆腐: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22106-2008、GB2712-2014等国家标准。

(6)素鸡: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22106-2008、GB2712-2014等 国家标准。

(7)辛辣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7执行标准

7.1肉类标准:GB2726-2016、GB20799-2016、GB/T31406-2015、GB/T31319-2014、GB/T29342-2012、GB/T23586-2009、GB/T23969-2009等。

7.2 肉类检测标准:GB/T9695.4-2009、GB/T9695.32-2009、G8/T9695.3-2009、GB/T9695.22-200、 GB/T9695.13-2009、GB/T9695.31-2008、GB/T9695.15-2008等。

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牛羊肉类

 

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3、《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7.3蔬果类执行标准: 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2-2001、NY5089-2005。

项目


指标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B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2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8、标准要求

8.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8.2.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8.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8.4 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9、重点说明

9.1原材料:菜谱食材比例由采购人审定,经考核如不符合标准,由采购人单方可终止合同。

9.2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14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要求,食堂食材采购总金额按年度预算实际,预留比例不低于10%,对口支援地区产品预留比例不得低于预留份额的20%执行。如不能达到如上要求,按违约处理。

9.3中标人负责主、副食的原材料采购,所采购食品、用品需达到国家级标准食材。

9.4接待食材必须包含辽中地理标识、当地产品。

9.5主食类食材:由采购人指定范围内,如大米:地产当年新大米。

9.6面:省级以上名优产品中的当年的新面。

9.7食用油:省级以上名优产品。

9.8接待:奶及水果按实际发生。

9.9饮用水、茶叶按采购人指定。

9.10干调类:省级以上名优产品。

9.11 如因中标人提供食材有毒有害、以次充好、发霉变质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人身伤害事故,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9.12供应食材必须符合新冠疫情防疫检测要求。

三、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四、质量要求

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五、食材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1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中区委综合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辽中区滨水路26号
联系方式: 赵旭升 024-87880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梦溪
电  话: 024-22896636、2289004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政府   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   食堂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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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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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度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1-12-10 至 2021-12-16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度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2-00171
项目名称:2022年度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及食堂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939,000.00
最高限价(元):9,93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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