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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1-12-12 07:4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8538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6楼6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H-2211443022

项目名称: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69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69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智能设备采购及安装

数量:1批

简要技术需求:气体传感器(CO2、O2、PH3)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合同包1。
  2. 监狱企业:适用合同包1。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合同包1。
  4. 信用记录:适用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定,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仅需提供无不良记录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承诺函。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5. 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3日  至 2021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6楼605

方式:方式【A. 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须至我司进行书面登记。B. 邮件方式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采购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6楼605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6楼6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明细


描述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声明函


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负责响应文件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但应当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


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谈判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同时提供在谈判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完整截图或打印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4、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B.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谈判保证金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


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供应商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霞浦县目海路13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3706032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6层605            

联系方式:陈郑晰、施迎、龚酩枫:0593-2519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郑晰、施迎、龚酩枫

电 话:  0593-2519598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霞浦县   竞争性   购销   粮食   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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