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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12-13 13: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9483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2022年度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7日 16点03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F2021-45

项目名称:2022年度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43.1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43.1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22年度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JZCF2021-45

2.项目名称:2022年度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

第一包:本包招标的中标人承担2022年度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华业社区、净月社区、金宝社区、金河社区、丰裕社区、博硕社区、永安社区);

第二包:本包招标的中标人承担2022年度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园丁社区、凤凰社区、力旺社区、富奥社区、中海社区、茗月社区、彩宇社区、和悦社区、和美社区);

第三包:本包招标的中标人承担2022年度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聚业社区、潭南社区、农大社区、潭西社区、银杏社区、锦竹社区、远洋社区、天泽社区、永顺社区);

第四包:本包招标的中标人承担2022年度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潭北社区、中信社区、金穗社区、飞虹社区);

第五包:本包招标的中标人承担2022年度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天富社区、朗天社区、福临社区、农场社区、天工社区、五四村);

具体服务详见第二章项目要求。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6.项目预算:

第一包:人民币叁佰零壹万叁伍佰元整(¥3,013,500.00);

第二包:人民币伍佰贰拾壹万壹仟玖佰柒拾伍元整(¥5,211,975.00);

第三包:人民币叁佰伍拾捌万壹仟柒佰柒拾伍元整(¥3,581,775.00);

第四包:人民币捌拾陆万玖仟柒佰柒拾伍元整(¥869,775.00);

第五包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捌佰柒拾伍元整(¥754,875.00)。

7.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75元/人,本项目不接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相关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为依法成立的医疗机构,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持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7. 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8.投标人前来报名时应提供下述文件资料(其中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2投标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参保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

8.4投标人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8.5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税务凭证或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8.6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单位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7.7投标人近三年(2018—2020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17日(节假日除外;11:30—13:30午休除外)9:00—16:30(北京时间)。

3.审查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登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后,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月4日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董艳敏    联系电话:0431-84553495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净月高新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楼A区

联系人:关欣媛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45373722

邮政编码:130122         网址:http://procure.jingyue.gov.cn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13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2.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相关服务能力;3.投标人须为依法成立的医疗机构,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持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7. 投标人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成为注册供应商,请登录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3日  至 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 16点03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5号楼        

联系方式:董艳敏 ,0431-84553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六楼A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关欣媛,0431-84573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欣媛

电 话:  0431-84573722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长春   采购   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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