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环招标网 十环招标网手机版

2021年招标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1年项目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12-14 11: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70304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DGK2021028

项目名称: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3.206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206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投标邀请函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FJHDGK2021028

二、项目名称: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本项目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叁拾叁万贰仟零陆拾伍圆整(¥:332065.00)凡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法人公司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或免缴证明材料]出具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则应提供最新月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出具承诺书);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作为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21年 12 月 14 日起至2021年 12 月 21 日下午17:30 (北京时间)止。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 12 月 14 日起至2021年 12 月 21 日下午17:30 (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到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自拟的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01 月05 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22年 01月 05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二、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采购单位: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3489431312

地址:安溪县龙门镇金狮村1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起14个月运营维护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法人公司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或免缴证明材料]出具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则应提供最新月份的相关证明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出具承诺书);(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作为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至 2021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

方式: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 12 月 14 日起至2021年 12 月 21 日下午17:30 (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到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注:报名时需提供自拟的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溪县龙门镇金狮村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3489431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SOHO 2326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法:0595-22301995/13799525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595-22301995/1379952578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龙门   采购   安溪县   第三方   污水

上一篇: 塔城市某单位50万以下零星工程采购项目供应商备选入库公开招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相关文章


-------------------------------------友情提示:--------------------------------

该信息网址: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1年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1年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