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一、基本情况:沈阳市皇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楼座落在:沈阳市皇姑区嘉陵江街 58 号,物业管理总面积 8036.04 平方米:其中:人大办公楼建筑面积3741.84 平方米,园区占地面积 3304.2 平方米。一楼为收发室、职工食堂等组成,二、三、四、五楼是办公区和会议室、来宾接待室等。代表之家(原安全监察局)建筑面积 990平方米。一、二、三楼办公区,整个办公楼有比较完善的防盗监控、消防监控、供水设备系统。
二、管理目标:
1、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
2、环境绿化优美,卫生洁净、物品整洁。
3、安全保卫无事故。
4、会务服务、收发投递规范、及时无差错。
5、能圆滿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三、职责要求:
1、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甲方要求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方。
3、保持同甲方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接受甲方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甲方通报,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5、及时调整甲方认为不适合继续在甲方工作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四、物业管理项目职责范围、人数、人员要求及管理要求(计 14 人)本次招标按以下 3个部分
(一)项目管理与收发服务 、综合维修
1、人数:不少于 5 人。其中:物业经理 1 人;收发员 1 人;会议服务员2人、综合维修 1 人。
2、职责范围:负责与业主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院内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负责各类会议服务;负责业主的日常维修。
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男女不限,大专(含)以上学历,责任心强,五官端正, 气质端庄,女性,身高 1.60M以上,男性身高 1.70M以上;
(2)收发员、会议服务员:大专以上学历,女性,1.60 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外向,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保证会议人员稳定,不经业主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综合维修:男,具有良好的机电专业基础知识,本专业 1年以上工作经验,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电工作业)。
4、管理标准:
(1)会务服务保障文明、规范、准时。
(2)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物业管理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4)报刊信件收发无差错。
(5)甲方对物业公司的总体满意率达到 95%以上。
(二)楼内外清理保洁工作
1、人数:不少于 5 人。
2、职责范围:负责办公室、楼层、楼道、电梯、洗手间、活动室、会议室、庭院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物品清洁;负责垃圾清运等工作。
3、人员要求:五十岁以下女性,五官端正,气质端庄,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掌握保洁基本常识。
4、管理标准:
(1)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确保表面光洁、无污渍。
(2)本委托项目范围内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3)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地面无污迹、水迹、痰迹。
(4)楼宇外围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三)安全保卫工作
1、人数:不少于 4人。其中:秩序维护员 3 人,更夫 1 人。
2、职责范围:
(1)全年无治安案件发生;办公楼及院落的治安巡逻、消防、报警、监控等服务;24 小时不间断巡护服务;
(2)负责进出人员检查、登记工作;负责大楼外围警卫工作;
(3)负责确保大楼院内、外交通顺畅;负责大楼各楼面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负责及时处理大楼内各类突发事件,必要时疏散人员,及时汇报物业管理部门并做好记录;负责检查大楼内外设施是否完好;
(5)负责停车场区域的检查、管理,停车有次序,道路畅通;负责监控室的监控工作;负责检查非开放段进入大楼内人员登记工作;确保管委会公私财物安全;
(6)负责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
3、人员要求:五十五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壮,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 1.70 米以上。其中保安班长1人,具有保安证书和建构筑消防员证。
4、管理标准:
(1)实行 24 小时值班,定时巡逻;
(2)保安人员熟悉大楼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3)进出车辆管理有序、有专人疏导、车辆摆放整齐。
(4)门卫要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五、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全额“五险”(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医疗保险(含大额)、生育险);工会经费;保洁物料费;服装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六、其他要求
1、要保证物业人员的稳定,不经业主批准不得随意更换。物业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
2、专业技术人员要有专业证书,达到持证上岗。
3、乙方必须保障其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担其责任。
4、中标单位接到中标单位通知后,物业全部人员必须在 12 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5、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各岗位工资、社会五险[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大额医疗(66.00 元/年)];工会经费;服装费;管理费;税金。投标单位所报价格中,有关取费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满足国家最新缴费基数);员工工资标准应满足国家最新工资标准要求,如有缺项取费、零报价取费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如不能满足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需按照上述要求的投标事项进行报价,必须保证员工工资不低于沈阳市政府规定的2021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市政府现行规定的种类、满足市政府最新缴费基数要求,为员工缴纳全额保险等。如有缺项取费、零报价取费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
6、中标物业单位负责保洁用品等采购,购买数量、次数与技术参数必须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保障标准,并由采购人对其进行审批监管。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和采购包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具体规定详见《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沈财采【2021】38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递交备份文件的,视为投标(响应)无效。
4、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嘉陵江街58号
联系方式: 史立忠 13591401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024-86299829
邮箱地址: hgqzc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市长江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书卉
电 话: 024-86299829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