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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1-12-22 12:0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广东省清远市气象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charset=utf-8"> 项目概况清远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LZ0121QY01ZC38 项目名称:清远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78,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远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778,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清远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778,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 2022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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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5)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1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釆购人信息名 称:广东省清远市气象局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办学贤路4号 联系方式:0763-3361364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联系方式:0763-3813002-240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63-3813002-2403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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