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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区域公务用车服务采购-2021年(第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12-23 10:0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77804
21年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项目概况

销售区域公务用车服务采购-2021年(第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THXM069-1

项目名称:销售区域公务用车服务采购-2021年(第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39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在国内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4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一份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政府税务部门网站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3.5投标人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证书,或按照适用的规章政策提供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的资质资料。(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3.6其它: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及其网址。 3.7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3日  至 2021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或电子邮件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08号2楼西侧 (当天二楼大厅告知具体的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中烟销售区域公务用车服务采购-2021年(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现对            销售区域公务用车服务采购-2021年(第二次招标)(招标编号:2021-THXM069-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合同包


项目内容


品目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1


销售区域公务用车服务采购-2021年(第二次招标)


1-1


长期用车(不含驾驶员)服务


36个月:长期用车(不含驾驶员)服务是指在服务期限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内,招标人在服务期限内下达车辆订单,中标人按约定提供全新车辆,每辆车用车服务服务期均为自车辆正式交付招标人之日起至满36个月止。



1-2


长期用车(含驾驶员)服务


36个月:长期用车(含驾驶员)服务是指在服务期限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内,招标人在服务期限内下达车辆订单,中标人按约定提供全新车辆及服务,每辆车用车服务服务期均为自车辆正式交付招标人之日起至满36个月止。



1-3


短期用车服务


36个月:短期用车服务是指在服务期限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内,中标供应商按约定提供临时性车辆及服务,临时性服务时间最长15日【分为半日、3日内或4-15日内三种,时间均包含本数)】。



说明:(1)本项目合同金额不超过3920万,投标人必须对上述项目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 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2.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次采购的货物(服务)的数量和服务根据内部规定进行增加或减少,中标人无异议,最终结算按其中标单价结合实际数量进行。
  3. 上述服务,如遇招标人因国家有关国有企业车辆管理政策、烟草行业有关车辆改革或管理规定的原因,招标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与中标人据实结算用车服务费用,招标人不产生违约责任。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有效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在国内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4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一份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政府税务部门网站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3.5投标人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证书,或按照适用的规章政策提供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的资质资料。(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

3.6其它: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及其网址

3.7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1223日~2021 12 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18室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购买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5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玖万贰仟元整(¥392,000.00)。

7.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 综合评分法。

8.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22年1月13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或专人送交。通过专人送交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2年1月13日08:20时~09:00时派人将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08号2楼西侧收标处;通过邮寄的,须不迟于投标截止日的前一天寄达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地点:2022年1月13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08号2楼西侧 (当天二楼大厅告知具体的会议室)公开开标。

10.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发布。

1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  邮编:361004

招标代理: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厦门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第10、11层   邮  编:361012

电  话:0592-5138727  传  真:51387878

邮  件:1043366859@qq.com

联系人:小陈

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户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厦门思明支行

帐  号:4100024519200015486

招标文件费用帐户(应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入)

开户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嘉禾支行

帐  号:9020110020010000018511  

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2.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邮寄购买招标文件。

12.2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本招标公告的要求填写供应商信息表(内容为: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纳税人代码等)。

12.3邮寄购买招标文件的,可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将标书费、邮寄费汇入本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并将供应商信息表(格式如下表)连同标书费、邮寄费的付款凭证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1043366859@qq.com 。如有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当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受理其投标。

福建中烟销售区域公务用车服务采购-2021年(第二次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2021-THXM069-1供应商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投标人单位


(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单位地址


 



联系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纳税人代码


 



 

                                                    2021年12月23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        

联系方式:刘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室            

联系方式:陈工:0592-5138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592-5138727

  十一、其他事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招标   福建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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