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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梅江镇七里外环路至第三小学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编号:(GXHC2021-ND-JT008)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
时间:2021-12-30 07:4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江西政府采购网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meta charset='UTF-8' /> <meta http-equiv='X-UA-Compatible' content='IE=edge' /> <body>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梅江镇七里外环路至第三小学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编号:(GXHC2021-ND-JT008)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宁都县梅江镇七里村外环路至第三小学路面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县领秀新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1月0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HC2021-ND-JT0080 项目名称:宁都县梅江镇七里村外环路至第三小学路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53356.04 元 最高限价:2453356.04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施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的价格给予优惠;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业主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00:00 至 2022年01月06日 00:00 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县领秀新都) 方式:凭邀请函到代理公司领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2年01月0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启地址: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五、开启: 2022年01月0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启地址: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肆万壹仟元整(¥49000.00)。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缴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具体详见谈判文件。(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2022年1月5日 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每次产生的虚拟子账户,仅限该项目转账,请各投标供应商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在收款银行到账后,必须在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中保证金缴纳模块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并获取到账信息,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疑问请拔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客服咨询热线:400-998-0000 工作时间8:30-21:00 。(2)缴纳保证金后自行在系统查询确认是否为有效保证金;(3)开标时若系统查询为无效保证金,则作无效投标人处理。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或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点击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线确认投标人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PC端浏览器输入https://www.jxsggzy.cn/jrfw/可以直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简称“金融服务系统”)首页-咨询中心-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 为了方便电子保函的核查和索赔,投标人(供应商)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由在赣州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照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如是市外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函,应转开赣州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照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并对其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3、响应保证金退还:(1)未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成交供应商选择银行转账的,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转入指定帐户且注明宁都县梅江镇人民政府单位宁都县梅江镇七里村外环路至第三小学路面改造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户名:宁都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江西宁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帐号:1424092860000393390001),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6、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7、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属于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的价格给予优惠。8、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如下: (1)各响应供应商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每个投标人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实行“扫赣通码+亮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方式进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确保可追根溯源。省外人员参加投标的还必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 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备注:本项目采用书面推荐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本公告不属于公告形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仅限于采购信息公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梅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970104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领秀新都 联系方式:156797814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56797814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