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镜处理装置、高清电子肠镜、放大胃镜设备一套(进口)-浑南院区国际部(内镜科)
一、内镜处理装置(1台)
(一)主机
★1.具有标清和HDTV数字高清信号双线路输出模式,数字信号输出支持1080P。
2.具有色彩强调功能。
3.具有色图显示功能。
4.具有特殊光检查功能。
5.具有快速实时冻结功能。
6.具有电子放大功能,有利于提高操作性与诊断率。
7.具有全自动测光功能,使图像的整体亮度达到最均匀的效果。
8.具有白平衡记忆功能。
9.具有构造强调功能。
10.数字接口输出HD-SDI、DVI,双路输出。
11.具备1394接口,静态图像存储接口。
(二)内窥镜冷光源
1.300W氙气灯(连续使用寿命≥500小时),双灯设计。
2.配有特殊光专用滤光系统。
3.送气压力分4档。
4.自动亮度控制。
5.调光方式同时有自动/手动两种。
6.具有过热保护功能。
7.前面板有指示专用滤光片设定。
(三)监视器
1.医用专用液晶监视器,≥26寸HD 。
2.具有DVI、HD-SDI、RGB、BNC、Y/C、接口等。
3.显示点数:≥1280×1024。
4.与影像主机同品牌。
二、高清电子肠镜:(2条)
1.镜身硬度可变。
2.CCD可与HDTV兼容。
★3.视野角:常规焦距≥170°,近焦模式≥160°。
4.视野方向:00直视。
5.景深:近焦≥4-9mm,常规焦距≥9-100mm。
6.插入部外径:≤12.8 mm,先端部外径≤13.2mm。
7.钳子管道直径:≥3.7mm。
8.弯曲角度:上≥180°,下≥180°,左≥160°,右≥160°。
9.有效长度:≥1330 mm。
10.具有内镜信息记忆功能。
11.遥控按扭:≥4个,可任意设定。
12.具有副送水管道。
13.防水式一触式接头。
14.自带光学放大功能。
15导光束:≥3条。
三、放大胃镜(3条)
1.镜身渐软性设计。
2.CCD可与HDTV兼容。
★3.视野角:常规观察140°,放大观察95°。
4.成像方式为顺次成像。
5.景深:常规≤7-100mm 放大≤1.5-3mm。
6.插入部外径:≤9.6 mm,先端部外径: ≤ 9.9 mm。
7.钳子管道直径:≥2.8 mm。
8.弯曲角度 上≥2100,下≥900,左≥1000,右≥1000。
9.有效长度: ≥1030 mm。
10.具有内镜信息记忆功能。
11.遥控按扭:≥4个,可任意设定。
12.副送水功能。
13.防水式一触式接头。
★14.自带光学放大功能,光学放大倍数≥45倍。
四、质保期:2年。
★项为必须满足项,其余不满足项不得超过5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或附页,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如果供应商不是采购产品的制造厂商,须具备采购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采购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国产货物不适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1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如需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邮箱:lnmd@163.com,并电话告知,详情可拨打电话024-23416469咨询。}
2. 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届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依据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包括自行戴好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且上述口罩应为全新的或者使用不得超过4个小时的或者不得为经使用蒸、煮、喷酒等及其他方式处理后循环使用的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服从进开评审场地时的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的实施,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包括履行登记询问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其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等)。若投标人授权代表届时拒绝上述要求,将被禁止进入开评审场地,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3.投标人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并递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的应以邮寄方式递交至以下邮寄地址: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接收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起始至截止时间:2022年1月21日8:00-17:00至2022年1月25日8:00-17:00及2022年1月26日8:00-9:30截止,并且以邮寄送达至上述地址实际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人不派授权代表到达开评审场地现场参加开标的,可应邀采用在线观看相关活动的网络直播,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5.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 024-83282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 024-23416469
邮箱地址: lnmd@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奉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4902038410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雨桐
电 话: 024-23416469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