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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磨坪乡人民政府秭归县磨坪乡柏家坪村、龙潭坪村产业转型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02-06 07: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大发工程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2533
21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Z1397-2021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秭采计备[2021]XM0030

3、项目名称:秭归县磨坪乡柏家坪村、龙潭坪村产业转型提升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0(万元)

6、最高限价:140(万元)

7、采购需求:

磨坪乡柏家坪村、龙潭坪村产业转型提升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组装式成品温室大棚共5栋,单栋面积32m*24m;新建工具用房一栋,建筑面积75.51平方米,砖混结构,瓦屋面;新建100m3钢筋混凝土圆形水池一个;新建配套公路0.118km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2)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5)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6)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类别为建筑,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7)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岗位专业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民建、建筑施工、土木建筑、建筑结构”中的一项;
(8)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上岗执业资格,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2020年11月~2021年1月在该投标单位可查询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提交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2020年11月~2021年1月在该投标单位可查询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提交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活动。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2月07日至2021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http://ggzyjy.hbzg.gov.cn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供应商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2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大厅(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西江大酒店旁)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2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大厅(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西江大酒店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规定的媒介上发布,供应商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2、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上发布。
3、根据秭归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通知》(秭防控办[2020]84号)要求,为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效,通知如下:
(1)交易各方进场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口罩+登记”四步骤,持有红黄码人员及发热人员(体温高于37.3℃)禁止入场。
(2)符合要求进入开评标场地的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注重环境卫生,做好自身防护,服从现场管理
(3)根据宜市财采发[2018]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秭归县磨坪乡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磨坪乡成平路20号

联系方式:13872673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发工程项目管理(湖北)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建东大道40号

联系方式:0717-2996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晓骁

电   话:15355775670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秭归县   龙潭   竞争性   民政   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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