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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岸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岸区老旧小区屋顶漏水维修工程雪莲社区立面修缮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时间:2021-02-25 08: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3211
21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QD ZC2021-024

2、采购计划备案号:JACG20-2000118

3、项目名称:江岸区老旧小区屋顶漏水维修工程雪莲社区立面修缮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88.41(万元)

6、最高限价:387.307038(万元)

7、采购需求:

江岸区老旧小区屋顶漏水维修工程雪莲社区立面修缮项目,具体工作量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施工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务合同、承诺书及加盖社保管理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主要管理人员(至少提供5人的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安全员须提供安全员C证),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须提供二代身份证、上岗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员C证、劳务合同及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
(6)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7)供应商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并提供书面声明书;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9)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报表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2月25日至2021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3、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或邮寄)。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须提供加盖公章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4)磋商文件现场领取的: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述完整的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领取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网络获取或邮寄的: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述完整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发至邮箱WHQDZBDL01@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包号、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磋商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3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3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采购方式:分散采购
3、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本项目由武汉市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委托武汉江岸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管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342号

联系方式:027-65694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楼(汉阳办事处)

联系方式:027-84766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昌亮

电   话:027-84766877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武汉   竞争性   江岸   维修工   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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