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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区域性洪水影响评价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时间:2021-03-01 10: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4887
21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T-2021019-F019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22482-0073

3、项目名称:区域性洪水影响评价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70(万元)

6、最高限价:270(万元)

7、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与概况:
1.1项目名称:区域性洪水影响评价采购项目
1.2项目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
1.3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项目采购预算:270万元
1.5付款方式:按照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实施
2.服务需求:
本次招标服务范围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区域性洪水影响评价。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工作需求
根据《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和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两个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19〕2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0〕118号)精神,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区人民政府须在权限范围内统一组织完成辖区内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其他工业集中区的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包括区域规划环评、水土保持、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洪水影响、区域能评、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对入驻开发区复核整体规划和产业功能区布局,属于主导产业的“标准地”工业项目,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可应用于单个投资项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区域性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咨询服务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高新区全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咨询服务工作;
(2)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以及获得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复意见;
(3)结合全区流域规划,湖泊治理工作、水系综合整治等情况,完成高新区全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修编、报批等内容;以及为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地质查勘、测量、分析研究、项目专家评审组织汇报、会务等工作等。
3 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以人民币报价,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 2 位。报价清单中需详细报出单价及总价。
(2)依据采购文件及相关市场信息,结合企业实际和市场行情,进行报价;
(3)投标人报价时必须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可能涉及的办理与该项目相关的各种手续费及材料费、报告编制费、会务费、专家费、食宿交通费、现场测试费、质量保修费、利润、税费、风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等统筹考虑,一并报价。所报价格应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价格;
(4)项目完成后由中标人负责检测验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阅网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阅网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2日至2021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A座26层招标三部)

3、方式:

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3.携带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3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1号楼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

地   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2号楼6楼

联系方式:027-678806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26层

联系方式:027-87715200、18907177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阳

电   话:18907177100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洪水   武汉   东湖   区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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