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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农业农村局业务车辆采购询价公告

时间:2021-03-08 11: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7970
21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ZC(X)-【2021】H02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JZCG-2021-340-00008

3、项目名称:恩施市农业农村局业务车辆采购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18(万元)

6、最高限价:18(万元)

7、采购需求:

车辆采购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

①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中的《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指南》。
②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可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上述网站,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均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3月1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集中采购机构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中的《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均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3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市民之家四楼413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恩施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执行:根据恩施州《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5、询问和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①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Ⅰ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Ⅱ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Ⅲ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Ⅰ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Ⅱ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Ⅲ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Ⅳ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Ⅴ提出质疑的日期;
Ⅵ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Ⅶ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③不予受理的情形: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恩施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15971717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恩施市民之家五楼(金桂大道 98号)

联系方式:0718-8465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18-8465325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恩施市   车辆   农村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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