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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省中职发展引导奖补资金工业机器人实训中心项目建设(三期)招标(采购)公告

时间:2021-03-30 07:1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7472
21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HT2021-G0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32986-2953

3、项目名称:2021年湖北省中职发展引导奖补资金工业机器人实训中心项目建设(三期)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01.5(万元)

6、最高限价:201.5(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全部内容(含四表一注),近三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近三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提供网页版截图,网上自查加盖公章):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②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上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报名);
(5)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采购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与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市蔡甸区新福路102号附9 )

3、方式:

(1)必须满足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条件且提供所有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辨,复印完整与原件保持一致,装订成册,不接受散页、活页、补资料,并提供原件审核,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现场退还);
(2)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3)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
(4)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基本条件,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报名成功发放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义,请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蔡甸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莲花湖大道218号

联系方式:18086500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合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新福路102号附9

联系方式:027-69812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成

电   话:027-69812589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招标   湖北省   项目建设   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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