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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三小2021年维修工程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时间:2021-04-18 07: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56837
21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ZC-2021-01-031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45383-5269

3、项目名称:蔡甸三小2021年维修工程建设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9.08(万元)

6、最高限价:95.845714(万元)

7、采购需求:

教学楼维修改造,公共卫生间、车棚、室外活动场地改造,垃圾站建设及安装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执业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建安B证、劳动合同及公告发布前6个月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需体现具体处罚额度);
(4)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公告发布前6个月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项目班组成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需提供上岗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公告发布前6个月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 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度(2019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3月依法纳税的有效证明材料;
(7)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记录(查询日期在发布公告之后),截图打印。(以磋商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8)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9) 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0)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说明:成立年限不足两年度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表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表;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表的供应商(包括: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完税证明、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一部) (武汉市蔡甸区五贤北路深鸿润国际文化科技城火凤凰农商互联总部基地5楼)

3、方式:

(1) 如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2) 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3) 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不提供原件。所有社保证明材料需现场提供网上查询方式)。经检查合格后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蔡甸区教育局02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古井路143号

联系方式:027-84943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众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五贤北路深鸿润国际文化科技城火凤凰农商互联总部基地5楼

联系方式:027-84909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   话:027-84909599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工程   竞争性   建设工程   公告   蔡甸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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