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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洋县新港大道污水及南城区排水防涝一期工程项目监理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时间:2021-04-23 07: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湖北京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59593
21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JZB-2021-015

2、采购计划备案号:沙财采计[2021]351号

3、项目名称:沙洋县新港大道污水及南城区排水防涝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58(万元)

6、最高限价:58(万元)

7、采购需求:

监理内容范围为:(1)沙洋县南城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洪沙渠片区新港大道(洪岭大道—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工程新建DN800污水管长2905m。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检查井、沉泥井等;(2)沙洋县南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一期)雨水行泄通道项目全长1049m,其中箱涵880m,明渠169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及改造排水管渠等;(3)沙洋县南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一期)洪沙渠改造工程全长3288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县城南片区洪沙明渠雨洪行泄通道并实施疏浚清淤及改造排水管网等。

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监理:要求监理企业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6.2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失信记录;
6.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6.4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或“企查查”网站查询截图);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荆门市沙洋县汉津大道64号汉江天地1号楼210-212号

3、方式: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一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项目总监及项目配备人员身份证原件、缴费证明,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查询的账号和密码,以便现场查询核实)、信用报告、信用查询记录、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及项目配备人员证件的复印件和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项目总监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30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荆门市沙洋县汉津大道64号汉江天地1号楼210-212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荆门市沙洋县汉津大道64号汉江天地1号楼210-21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沙洋县荷花路2号

联系方式:0724-8596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京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荆门市沙洋县汉津大道64号汉江天地1号楼210-212号

联系方式:0724-6707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724-6707186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南城   沙洋县   竞争性   建设局   新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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