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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验收咨询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
时间:2021-06-30 09: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Y-202106ZC-010 2、采购计划备案号:十采计备[2021]XM2431号 3、项目名称: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验收咨询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00(万元) 6、最高限价:500(万元) 7、采购需求: 咨询服务机构按照有关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监科财函[2019]237号文”中规定的B 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验收的相关要求,协助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北)(以下简称“国检中心”),按照国检中心《筹建任务书》中明确的各项任务,健全或补充国检中心相应的技术能力建设、团队建设、科研能力建设,完善国检中心运行状况,增强国检中心的影响力和权威性等工作,组织并完善国检中心申报验收资料,协调资质认定和验收专家评审组的相关工作,最终通过国检中心的验收。 8、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咨询服务),计划开工日期2021-7-28(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具体合同履行期限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在册员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 6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 3、方式: 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 6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7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工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所 地 址:十堰市公园路50号 联系方式:13972508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6号明天印象创业园右侧 联系方式:0719-8632855/13508686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0719-8632855/13508686650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采购 湖北 汽车零部件 咨询服务 上一篇: 武汉市汉阳区五里墩小学触控一体机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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