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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杨林桥镇人民政府天鹅村蓄水池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时间:2021-07-01 09: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湖北庞鑫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21229
21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Z1494-2021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秭采计备[2021]XM0302号

3、项目名称:天鹅村蓄水池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8(万元)

6、最高限价:68(万元)

7、采购需求:

天鹅村蓄水池建设项目 位于杨林桥镇天鹅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工程、一般土方填筑、砌砖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钢构件加工及安装工程等施工内容;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违法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供应商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6)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检)员具备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项目管理人员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并提供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资料。
(8)供应商须对“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作出响应,承诺书原件编入响应文件正本中。
(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委托代理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可查询的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社保缴费证明资料。
(10)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发包人在工程开工许可或准予开工前预付人工费和按工程施工进度分账拨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在项目开工前在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应在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不得办理其他结算业务。农民工工资由发包人监督承包人发放到农民工个人账户,工程开工后,由承包人提供劳务人员工资花名册,并在施工现场公示,以确定其真实性,发包人、监理方在开工时,督促、核查承包人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供应商须对“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作出响应,承诺书原件编入响应文件正本中。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应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02日至2021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hbzg.gov.cn)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磋商被拒绝。详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供应商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采购人在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供应商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7月1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秭归县市民广场4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7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秭归县市民广场4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宜市财采发〔2018〕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免费发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秭归县杨林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杨林桥镇

联系方式:18871713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庞鑫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

联系方式:0717-2831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琴

电   话:15871554799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秭归县   竞争性   蓄水池   建设项目   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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