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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莲花湖大道北侧碧桂园段隙地绿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07-12 13: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中瑞恒方(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29187
21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RHF-CG-2021-009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60533-0231

3、项目名称:武汉市蔡甸区莲花湖大道北侧碧桂园段隙地绿化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4.7(万元)

6、最高限价:96.968508(万元)

7、采购需求:

武汉市蔡甸区莲花湖大道北侧碧桂园段隙地绿化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二代身份证
(正面、反面)、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学历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公告发布前连续近 12 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查询方式、本工程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且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需体现具体处罚额度);
(3)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二代身份证( 正面、反面)、学历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公告发布前连续近 12 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查询方式及项目班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上岗证、学历证、社保证明、二代身份证(正面、反面)、劳动合同、公告发布前连续近 12 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查询方式,其中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4)须提供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件, 要求四表一注(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或自然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十二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公司从成立时开始计算,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6 ) 提 供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裁 判 文 书 网 上
(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前三年);
( 7 ) 供 应 商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期后,并提供网站截图盖公章);
(8)供应商须对递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并递交承诺书,若经查实证件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9)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书(供应商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10)供应商无违法转包分包项目、无拖欠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无拖欠分包工程款、无围标串标行为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需体现具体处罚额度);
(11)供应商提供企业信誉承诺书,需包含以下内容:Ⅰ未被责令停业的;Ⅱ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Ⅲ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Ⅳ没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瑞恒方(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西湖分部(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海峡创业城二期1栋13楼)

3、方式:

现场领取(现场领取、邮寄、网上获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如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及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4)注:供应商应当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一次性携带营业执照及本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完全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不提供原件。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7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7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义,请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3、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蔡甸区园林和林业局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莲花湖大道225号

联系方式:027-69819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瑞恒方(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海峡创业城二期1栋13楼

联系方式:18327604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艳华

电   话:18327604098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莲花   隙地   武汉市   竞争性   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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