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YGJS0440-2021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当采计备【2021】XM1100号 3、项目名称:当阳市玉阳街道办事处“擦亮小城镇”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178.01(万元) 6、最高限价:1178.01(万元) 7、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当阳市玉阳街道窑湾社区。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对约1700米道路进行硬化;对约900米道路进行刷黑;对120户直排用户进行截污管道铺设(直径小于1000mm);对560户集镇主要道路沿线房屋进行改造(建筑面积约90352.56平方米);新建5处公共停车场(面积约25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内容。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其中: ①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②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③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4)本招标项目投资:该项目总投资额约1178.01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约1073.86万元(含市政工程约848.25万元,建筑工程约225.61万元)。 (5)本项目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 (6)项目质量要求: ①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②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③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项目安全要求: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建筑工程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发布<当阳市城区及各乡镇建设工程施工边界设置参考图集>的通知》(当住建发[2019]12号)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类和建筑工程类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②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不得由本项目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6)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7)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项目副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③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④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3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提供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近6个月(2021年3月~2021年8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和施工方)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各成员方)的信用分值须为80分或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市政公用工程专项分值、建筑工程专项分值和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的最新一期当阳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考核评分公告)查询投标企业信用分值,取其中较高分值作为投标单位企业信用评审依据,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分值总分计为80分。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04日至2021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dangyang.gov.cn)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因湖北政府采购网系统发布时间默认设置原因,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9月2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环城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当阳市玉阳街道办事处 地 址:当阳市长坂路东段 257 号 联系方式:13872596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当阳市环城南路87号大民仓储 联系方式:0717-3335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园园 电 话:1867172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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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采购 工程 当阳市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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