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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妇幼保健院在线监测污水废水系统运维服务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时间:2021-09-29 14: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十堰市郧阳区妇幼保健院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82775
21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jy2021929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10929

3、项目名称:在线监测污水废水系统运维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万元)

6、最高限价:9(万元)

7、采购需求:

1按照甲方选择的服务内容提供试剂、耗材、标定、校准、巡检、监测达标、设备维修、直接与环保部门对接等服务(试剂、质控样均有乙方提供,2000元(含)以下设备主附件更换由乙方承担)。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2保证各项监测数据的上传率、有效率及准确性。
3对在线监测或其它监测数据超标或设备运行故障等情况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及时处理。
4按照环保局要求,每季度/月对设备需进行比对监测,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承担非甲方直接原因造成环保部门的任何处罚。
6按照附件《专业运营服务内容》中的要求提供服务。
运营标准
HJ/T 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
HJ/T 377-2007《化学需氧量 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HJ/T 96-2003《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2-2003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5-200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HJ/T 366-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声波管道流量计》
HJ/T 367-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磁管道流量计》
HJ 477-2009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鄂环发〔2017〕5号 《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鄂环发〔2017〕5号 《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指南》

8、合同履行期限: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郧阳区妇幼保健院总务科(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63号)

3、方式:

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十堰市郧阳区妇幼保健院总务科领取询价文件并提交资质证件。提交的资质证件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一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accredite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两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0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郧阳区妇幼保健院总务科(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63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11日09点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市郧阳区妇幼保健院总务科(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6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63号

联系方式:0719-7305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郧阳区城关镇东岭街63号

联系方式:0719-7305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

电   话:0719-7305301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竞争性   废水   污水   妇幼保健院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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