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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龙凤镇杉木坝村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1-10-08 12: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03358
21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XES2021-120

2、采购计划备案号:市财采计【2021】349号

3、项目名称:恩施市龙凤镇杉木坝村大棚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3.288804(万元)

6、最高限价:83.288804(万元)

7、采购需求:

项目拟实施龙凤镇杉木坝村大棚建设,建设内容为外遮阳连栋温室、水泥混凝土道路、挡土墙、游步道、集雨水窖、给水管网、电力等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按鄂建办【2017】1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网上自行打印的安管考核合格证人员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4)供应商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及安全员的一体化信息平台截图且截图中的人员和岗位须相对应,否则视为未提供一体化信息平台的截图。)一体化信息平台的截图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5)供应商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查实后取消其资格);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对自己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版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7)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09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内三栋二单元102

3、方式:

报名采用线下报名或邮箱报名方式,各潜在供应商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内三栋二单元102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若不能到现场报名,请将上述资料于2021年10月14日17:30前发送至邮箱1975229878@qq.com,同时将纸质版资料密封邮寄至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内三栋二单元102),发送至邮箱后,请致电确认。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内三栋二单元102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内三栋二单元1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磋商文件获取时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4.因疫情原因,各供应商持健康码(绿码)到现场开标,现场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及消毒。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

地   址:恩施市龙凤镇

联系方式:18972432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内三栋二单元102

联系方式:0718-8989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718-8989899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恩施市   杉木   竞争性   建设项目   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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