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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胜路(白沙五路-武梁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公交站棚迁改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时间:2021-12-08 07: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武汉闻道工程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4629
21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WD C2021-0374

2、采购计划备案号:HSZC202111-5664

3、项目名称:烽胜路(白沙五路-武梁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公交站棚迁改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6.068584(万元)

6、最高限价:106.068584(万元)

7、采购需求:

烽胜路(白沙五路-武梁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公交站棚迁改包含拆除公交站棚,新建六处公交站棚,安装LED走字屏、DTU,LED控制卡、屏电源等公交智能系统等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8、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承诺;
(3)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经济处罚承诺书,若本项目中标,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管理经济处罚承诺书和无不良行为经济处罚承诺书。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和本单位劳务合同及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8年12月至今)承担过同类项目,提供合同。
(6)供应商近两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四表一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提供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9)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3期4#1501室

3、方式:

现场/网络获取
1)现场领取:
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B.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携带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查验(若复印件不清晰,提供原件核验)。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以不提供纸质材料。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不要求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C.采购文件领取签到表(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
2)网络获取:
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领取。
B.供应商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将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249113017@qq.com邮箱。
C.采购文件领取签到表(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发送至249113017@qq.com邮箱。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2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洪山区珞狮路122理工大学东院内(武汉理工大学孵化楼项目部旁)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2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洪山区珞狮路122理工大学东院内(武汉理工大学孵化楼项目部旁)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供应商存在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同类项目的定义——同类项目业绩是指与招标采购工程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或设备的规格、型号、参数,或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本项目是公交站棚迁改,同类业绩是指公交站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5.信息发布媒体:湖北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洪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52号

联系方式:027-87109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闻道工程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3期4#1501室

联系方式:15271877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玉鹤

电   话:15271877858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竞争性   改造工程   五路   公交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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