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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县级政府采购询价采购需求公示(阳新县人民法院云终端及输入输出设备采购项目)

时间:2021-12-08 12: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阳新县政府采购中心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1年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65382
21年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31-2021CG-242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1]-17316号

3、项目名称:阳新县人民法院云终端及输入输出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52.91(万元)

6、最高限价:52.91(万元)

7、采购需求:

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阳新县人民政府网”

3、方式:

1、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阳新县人民政府网”点击本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2、采购需求下载:见附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3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指定邮箱“772837824@qq.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求公示
1.1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3日17:30时止。
1.2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阳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相关意见。
1.3采购需求获取方式:
1.3.1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阳新县人民政府网”点击本公告中的链接免费下载。
1.3.2采购需求下载:见附件。
1.4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名单。
2.潜在供应商
2.1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询价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询价。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询价,将被列入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2.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方式(在公示期内向指定邮箱“772837824@qq.com”递交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2.3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2.3.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2.3.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3.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2.3.4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标的为货物,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新县人民法院

地   址:阳新县兴国大道7号

联系方式:18971778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阳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阳新大道熊家垴安置小区东侧

联系方式:0714-7319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伟

电   话:18971778341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阳新县   终端   县级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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