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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2020年社区服务服务项目化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
时间:2021-01-12 14: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财政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 5107042020000634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2020年社区服务服务项目化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万事帮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 四川绵阳游仙区游仙区滨江东路南段11号 中标(成交)金额 1600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一、名称:2020年社区服务服务项目化采购。 二、服务范围:按照《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0]39号)、《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确定成都市锦江区等44个县(市、区)为2020年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单位的通知》(川民发[2020]75号)和游仙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游仙区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绵游委办字〔2020〕64 号)要求,为扎实做好涪江街道社区服务项目化试点工作,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结合实际,拟对社区项目化所需的服务供应商进行招标采购。 三、服务要求: 实施范围:剑南路东段社区、开元路中街社区、开元路社区 目标任务: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实施社区“微治理+”系列微创投、微治理项目,广泛开展以“两大一好”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实现废旧家具变废为宝、环境卫生有效清理、垃圾分类处理;通过按时高效的垃圾集中清运,营造整洁舒适生活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建设;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爱护环境、积极主动参加环境整治意识,大大提高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重点内容:1.搭建服务平台:由社会组织牵头,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组建1支志愿者队伍,定期对废旧垃圾堆放场所、垃圾堆放死角、违法小广告等进行巡察,切实取证,方便宣传教育。邀请不少于10家社会组织参与。 2.集中清运处理:依托社会组织,每月对自管小区进行1-2次废弃物品等清运工作,着力解决小区废旧物品堆积,影响环境美观等现象,让居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倍增。 3.“微治理+”创投:开展小区环境治理、楼道杂物微治理和开展“爱治理·爱兑换”楼道闲置物品兑换等系列微创投、微治理项目。 4.组织大型主题宣传活动:以“畅享绿色生活”为主题开展不少于12期的主题活动。包括“小手牵大手”志愿活动,“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生态环境保护、垃圾分类收集、主题观影活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邀请不少于10家社会组织参与。 四、服务时间:具体时间以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五、服务标准: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原则,在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基础上,解放思想、理顺思路、创新机制体制。立足实际选择突破口和创新点,针对居民组织化建设、环境整治、老年人关爱等方面,整合服务项目和资金,打包实施一批服务项目,建立项目化运作联动机制。着力提升街道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弘扬社区公益文化,把社区建设成为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绿色生态、舒心美好的家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张学军(SC0714240)、许德香(SC0701410)、郝又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按照5000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涪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剑南路东段14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斌;联系电话:15882883366,0816-2272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九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元通路31附4号(家园盛景)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艳;联系电话:0816-2251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庆蓉 电话: 0816-22518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十一、其他事项: 见详细内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四川 绵阳市 竞争性 街道办事处 上一篇: 成都市东部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草池街道办事处绛溪社区智慧化改造信息集成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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