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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分局2020年智能感知源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
时间:2021-01-21 12: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财政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 5101322020000792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2020年智能感知源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北支路473号 中标(成交)金额 881900元/年;服务期三年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2020年智能感知源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服务范围:1、新建具备智能感知源70个,共计70台400万像素的全结构化摄像机,主要覆盖地铁站出入口、城区主要人行街道、汽车站、医院等重点场所的人员出入口,采集主要目标以人脸为主;2、在感知源点位的基础上,选取12个能够采集车辆和非机动车的点位,增加12台400万像素的高清星光级结构化球机,采用一杆多头,一某一球搭配,对全场景、人脸、人体、车辆等实现目标全要素的采集和覆盖;3、新建视频图像解析平台1套,支持70路400万全结构化摄像机和12路400万像素的高清星光级结构化球机的接入,对感知源所采集的目标进行结构化处理和特征值提取;4、新建视频图像应用平台1套,支持前端70路400万全结构化摄像机的整体应用,包含人脸、人体、车辆目标的采集、检索、布控和分析应用;5、存储:前端智能感知源视频存储时间为32天;涉及人脸场景图保存时间不低于180天,人脸图像及对应特征码、路人结构化信息保存时间不低于366天,各类专题库、布控人脸库长期保存;服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专业、快捷、优质的服务,保证设备可用率达到95%(排除市政施工等不可控因素)等。服务时间: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开始感知源系统布置,2个月内完成布置。服务期为感知源系统保障验收后提供 3 年运行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每月核查视频接入的在线率,达到95%及以上为合格(按照服务成交单价进行结算),低于95%否则为不合格,若当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服务费(因采购人原因导致的除外),服务期内连续有2个月考核不合格,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刘凯(磋商小组组长)、徐飞、黄智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支付,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39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2、采购计划表编号:0011022。3、监督单位:新津区财政局,电话:028-82520054。4、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3)新津县财政局制定了《新津县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试行)》 (新财政〔2019〕21 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5、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 万元及以上。(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地址: 成都市新津区正西街5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82510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虹兴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56号江信大厦8楼1-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28-84526099、86640071、86694987-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028-84526099、86640071、86694987-800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十一、其他事项: 见详细内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新津 四川 竞争性 智能 上一篇: 巴中市平昌县云台镇人民政府木桥水库除险加固采购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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