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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城乡污水设施统一建设管理运营PPP项目工程预算评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
时间:2021-03-05 08:06 十环招标网 整理 来源:财政局 作者: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1年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一、项目编号 5115022021000039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翠屏区城乡污水设施统一建设管理运营PPP项目工程预算评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97号1栋15楼1501号、1502号 中标(成交)金额 386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翠屏区城乡污水设施统一建设管理运营PPP项目工程预算评审采购。服务范围:污水处理建设地点为翠屏区菜坝镇、高店镇、李庄镇、宋家镇、金坪镇、明威镇;河道整治为宋公河、象鼻河;管网建设为翠屏区辖区范围内。服务要求:(1)检查资料的完整、合规性;(2)审核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及适用范围;(3)负责组织或参加委托人组织的现场踏勘;(4)依据设计文件、工程技术文件、类似工程的施工方案、现场踏勘情况、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格信息及相关配套文件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5)组织编审核对、工作协调会等与审核有关的工作;(6)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7)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结算审计工作结束止。服务标准:1.项目质量控制措施应包含①服务质量控制措施(财评目标、财评重点、财评内容)②进度控制措施(有能够协助、配合相关单位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的措施)③成本控制措施(有能为工程实现成本控制的措施)④组织协调措施(内部会审措施、委托方的部门会审措施)⑤工作重点、项目难点分析与应对措施等内容。2.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①项目人员配置及分工、必要的设备配置②项目操作流程、执行标准③项目执行进度安排、项目后续服务等内容。3.项目管理应包含①日常管理及本项目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办法②内部控制管理③风险控制等内容。4.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方案:档案资料留存和移交制度:应包含①内部的留存管理制度②移交管理制度、流程等内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林朝霞(评审小组组长)、徐丽星、陈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280元(人民币)。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82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552009元,计划号:20210025。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906110。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2月20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六、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联系人:邓艳丽,联系电话:0831-2200151。七、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 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翠屏国资大厦2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0831-8906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强;联系电话:0831-2339389、2200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强 电话: 0831-2339389、220015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十一、其他事项: 见详细内容。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四川 项目 工程预算 竞争性 上一篇: 成都市第31届世界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列表: 滚动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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